标题 | 助学贷款利息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07-02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如果继续读研,本科毕业后的助学贷款利息怎么算? |
回复人名称 | nhxbgs |
回复部门 |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3-07-03 |
回复内容 |
王女士: 你好,我局收到你于2023年7月2日网上咨询“如果继续读研,本科毕业后的助学贷款利息怎么算?”。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年计收利息,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自您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自您毕业(或结业) 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您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时,请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后,将为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但贷款期限不延长。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本息。 助学贷款相关问题可咨询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电话08787221980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