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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华县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2-03-23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南华本地人,2002年医学院校毕业后就一直从事医疗工作(公立、民营医院都有工作经验),于2010年在红河州开设民营医院并取得一定成绩,现在想回家乡在南华县或龙川镇开设一所综合性医院,请问还有审批名额吗?谢谢!
回复人名称 cx_nhx
回复部门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回复时间 2022-03-24
回复内容 李先生您好!您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关于想在南华县或龙川镇开设一所综合医院事宜,卫生健康局已收悉。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23日联发的《云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云发改社会〔2019〕711号),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基本流程分为:登记注册、设置许可申请、项目核准备案、审批四个阶段。
1.登记注册:申请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人应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申请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人应向属地民政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设置许可申请:设置申请人申请设置未“两证合一”医疗机构的,应向有审批权限的卫生健康部门提出设置申请,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项目核准备案: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医疗机构项目首先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赋码,再根据属地关系到省、州(市)或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备案。
4.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施工许可阶段的相关审批事宜,按照《关于整合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工作的通知》(云建审[2018] 367号)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管理到相关部门办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取得上述证照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2019年3月,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已从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划转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您可以进一步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