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今年以来,南华县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帮助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助力乡村振兴。一是以人为本,多元化开发就业岗位。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根据困难就业人员的年龄、学历、身体状况以及就业需求,开发了乡村保洁员、河道管护员、农村公路养护员、信息员等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立了环境卫生保洁员、社区服务协管员等岗位,将那些缺知识、缺技能、自身能力不足、有身体缺陷的“弱劳力”的就业问题作为就业工作的重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二是科学谋划,程序化开展就业帮扶。严格按照省州县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及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要求,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原则,选聘符合条件人员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任用根据现实需要和工作人员自身情况适时调整,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岗位效能。三是强化管理,让“公益”转化“效益”。始终坚持将“以岗定员、岗需互选、人岗匹配”的原则贯彻到底,把最需要就业的群众安置到最合适的岗位上。据统计,我县年内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无法离乡、无法外出”的脱贫劳动力900人,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439人,促进脱贫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增收1375.08万元,有效解决了脱贫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业问题,真正实现了“小岗位”托起“大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