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三强化”加强排污许可工作
为规范企业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后环境管理工作,督促排污单位认真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三强化”切实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强化宣贯培训。制作印发《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企业须知,采取网站、微信、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排污许可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积极向排污单位发放宣讲相关资料信息,主动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逐步增强排污单位环保意识,不断加大对企业政策法规的宣贯培训,督促企业落实按证排污责任,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切实推动排污单位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转变。2022年,组织全县40余家持证企业负责人及分局相关股室参加了排污许可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了持证企业和分局执法人员法规理论水平,为做好证后管理夯实基础。
强化审核把关。为做好县域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初审工作,分局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把好初审关,要求企业申报申请资料中必须具备环评审批资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环境管理计划、自行监测计划、排污许可承诺书等材料。对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对点的帮扶指导,并现场对企业提出的疑问一一作出解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督促企业尽早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申领工作。
强化证后监管。分局严格督促排污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要求排污单位在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后,自觉开展自行监测,并按照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和“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填报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账以及监测结果数据等,做到数据联网、信息公开。
2022年,南华县新增排污许可持证企业3家,新增排污许可登记企业6家。截至2022年12月底,南华县共有排污许可持证企业42家,排污许可登记企业368家。下一步,分局将继续把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的主要依据,依法严惩典型违法行为,构建更加有力的监管机制,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推进南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