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公布。这是根据国家、省、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调整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在《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进行的一次调整。
调整后的《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有238项,与2022年版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新增2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1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项。二是取消5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取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2项;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要求,取消“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2项;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要求,取消“燃气经营许可”1项。三是变更1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另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机构改革和南华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对15项实施机关作出调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