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1001000
南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南华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华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南华县统计局主要职责、职能是:
(1)负责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
(2)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和省州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本县的统计调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
(3)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
1.全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国家、省、州人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盯时间节点,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严格时限和步骤,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2021年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与利用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
2.认真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的统计监测预警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1年主要经济发展目标及时开展分析研判监测,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为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2021年经济稳增长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一是加强经济运行预警动态监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收集上报各项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的统计数据资料,准确把脉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及时提出各项工作建议。二是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分析作用。加强对经济形势的专题研究和深度探讨,打造一批统计分析精品,彰显统计部门的服务特色,进一步完善经济形势分析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统计信息报送力度。三是提升统计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研究、整理、运用统计资料,创新统计产品,多角度解读统计数据,扩大统计服务范围,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四是牢固树立“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三新统计工作理念,认真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切实发挥好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和“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三员角色作用,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大统计预警监测力度,提高预测研判水平和统计服务能力,落细落实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南华县统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股室(中心)7个:办公室、综合统计股、农村经济和服务业统计股、工业投资和能源统计股、普查办公室、法规股、统计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9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69万元,占总收入的97.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30万元,占总收入的2.48%。与上年2020年358.59万元对比减少63.6万元,减幅17.74%。主要原因是2021年普查专项经费、统计业务经费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0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63万元,占总支出的79.10%;项目支出62.79万元,占总支出的20.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2020年385.21万元对比减少84.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普查专项经费、统计业务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63万元。与上年2020年246.52万元减少8.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基本运转日常经费总额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人均18.2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78万元。与上年2020年138.69万元减少75.91万元, 主要原因是2021年普查专项经费、统计业务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 人社局拨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3.38万元;
2. 楚统〔2019〕2号统计业务经费2.02万元;
3. 南财预〔2019〕163号政府购买服务经费5.22万元;
4. 南财预〔2019〕163号四经普工作经费0.041万元
5. 南财预〔2021〕1号聘用统计人员专项经费15.00万元;
6. 南财预〔2021〕1号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补助项目经费15.24万元;
7. 楚统〔2018〕16号州统计局下拨四经普工作经费2.00万元;
8. 南财预〔2021〕1号普查专项经费15.83万元;
9. 南财预﹝2020﹞1号普查工作经费0.054万元;
10.南财预〔2021〕1号统计抽样调查项目经费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7%。与上年2020年328.86万元对比减少41.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普查专项经费、统计业务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4%。主要用于单位发放人员(含聘用人员)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类)支出1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0万元,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数3.60万元的9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数2.20万元的96.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4.31万元增加1.38万元,增长32.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4万元,增长9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1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油价大幅度上涨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大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7万元,占62.74%;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占37.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6万元,与上年2020年16.23万元对比减少1.07万元, 主要原因是南华县统计局严格执行机关厉行节约规定,减少公接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1.9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华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56.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24万元,固定资产34.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70.39万元减少14.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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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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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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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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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6.19 |
21.24 |
34.96 |
14.39 |
20.57 |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3.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