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1001000
南华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
(二)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和省州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本县的统计调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
(三)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发布、资料开发与利用工作等后续工作。
2.切实加强基层业务指导。持续推进“统计服务进千企”活动,从机构人员、统计调查、统计报表、信息化建设、法制建设、统计管理等方面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基础建设,督促统计调查单位建立完善统计台账、完善财务报表、出入库单据、收付款凭证、原始发票、检测报告等统计数据支撑材料,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据。年内,在开展好常规统计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基础上,针对6个乡镇、3家县级部门及19户“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变动单位,采取了上门服务、“一对一”业务指导等方式进行了重点服务。
3.强化统计培训服务。今年一季度以来,针对乡镇、县级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工业、商贸统计、劳动工资、农村经济等统计业务和统计法规制度、企业申规达限中反馈的困难和疑点问题,县统计局自行组织业务培训4期 150人次;从5月中旬至11月30日期间,累计组织乡镇、县级部门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省州及本单位组织的统计法规、农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工业、能源、科技研发、基本单位名录库、劳动工资、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重点服务业等统计业务培训12期538人次。通过分批次和按月定期培训,切实提高了乡镇、县级部门及企业等基层联网直报单位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识和政策认知,提升了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能力和实操技能,夯实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为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和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打牢了基础。在组织开展好集中培训的同时,不定期组织统计业务人员深入乡镇、企业和项目投资责任单位,“一对一”做好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业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统计股、农村经济和服务业统计股、工业投资和能源统计股、普查办公室、法规股以及1个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1.统计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南华县统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973690.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1647.86元,占总收入的93.5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2042.70元,占总收入的6.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789.16元,增长0.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272.54元,下降3.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19061.70元,增长163.14%。主要原因是收到县财政局拨入综合绩效奖11.40万元,上年无此笔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119676.98元。其中:基本支出2453511.96元,占总支出的78.65%;项目支出666165.02元,占总支出的21.3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5519.73元,增长3.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245.67元,增长3.25%;项目支出增加38274.06元,增长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发放公务员综合绩效奖,上年无此项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53511.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3571.96元,占基本支出的92.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94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6165.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人社局拨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67694.90元。
2.楚统发〔2020〕20号劳动工资调查经费6100.00元。
3.南华县委组织部拨入党员教育经费5000.00元。
4.乡村振兴局拨入创文创卫经费4000.00元。
5.楚统〔2019〕2号统计业务普查专项经费4768.85元。
6.楚统〔2019〕13号专项普查工作经费10584.61元。
7.楚统〔2019〕56号州统计局拨入普查补助经费31559.05元。
8.南财预〔2022〕1号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工作补助资金152400.00元。
9.南财预〔2022〕1号聘用统计人员专项经费150000.00元。
10.楚统〔2021〕4号综合统计业务费17010.00元。
11.南财预〔2020〕1号普查工作经费6229.85元。
12.南财预〔2022〕1号普查专项经费99735.90元。
13.楚统发〔2020〕20号人口普查经费13900.00元。
14.南财预〔2022〕1号统计抽样调查项目经费40000.00元。
15.楚统发〔2020〕20号综合统计业务费40000.00元。
16.楚统发〔2022〕9号楚雄州统计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财政预算经费17181.86 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7877.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6%。与上年相比减少89582.60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普查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703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开展常规统计业务经费支出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85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15919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71%。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补充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1627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3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97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40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2.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4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3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4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517.00元,下降2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725.00元,下降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8.00元,增长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完成统计业务工作及政府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统计业务工作及政府中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940.00元,增加28301.00元,增长18.6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会议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3225.00元、会议费1482.00元、公务接待支出22408.00元、工会经费支出25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975.00元、其他交通费用978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华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99596.06元,其中,流动资产47513.17元,固定资产252082.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2303.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517.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