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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lcj-/2023-0927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林草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7201000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办公室、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评估及审核,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管理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相关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林业和草原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和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狠抓落实,努力提升天然林保护建设质量。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努力抓好天然林保护建设工程;二是切实加强退耕还林、陡坡地项目管理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全面落实生态惠民政策;四是做好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补助、退耕还林惠农补助资金项目平台上线兑付;五是实施退化林改造、封山育林育草项目。上级下达我县2022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项目1.5万亩,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六是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完成州下达的2022年森林防火各项控制指标,力争在2022森林防火考核中取得好成绩;七是加强科技培训,提升林农科学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开展林业科技下乡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林农的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到户指导等方式,对林农开展林木种苗培育、经济林果栽培、核桃花椒提质增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菌保育促繁以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科技培训;八是强化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资源监测管理和森林草原防火股、改革发展与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南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南华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华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2.南华县林业和草原综合服务中心(南华县野生菌保育促繁工作站、南华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3.南华县林火监测中心;

4.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南华管护局;

5.南华县天子庙坡国有林场;

6.南华县生态公园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资源监测管理和森林草原防火股、改革发展与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南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

2.南华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华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3.南华县林业和草原综合服务中心;

4.南华县林火监测中心;

5.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南华管护局;

6.南华县天子庙坡国有林场;

7.南华县生态公园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0人,退休54人)。

有车编3辆,实有车辆12辆,超编9辆原因为森林消防特种专业用车不占用车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5,139,801.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87,735.28元,占总收入的94.8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52,066.00元,占总收入的5.15%。与上年2021年132,726,900.00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587,147.04元,下降50.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2021年122,664,800.00元相比减少60,877,089.24元,下降49.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与2021年10,062,100.00元相比减少6,710,057.80元,下降66.69%。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0,180,604.14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8,734.20元,占总支出的18.68%;项目支出65,201,869.94元,占总支出的81.3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021年120,302,100.00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121,472.5元,下降33.35%。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2021年12,880,800.00元相比增加2,097,909.68元,增长16.29%;项目支出与2021年107,421,300.00元相比减少42,219,382.18元,下降3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基建项目资金同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78,734.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33,234.20元,占基本支出的9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5,500.00基本支出的4.98%,人均支出129,127.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201,869.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2022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南财建〔2021〕104号植被恢复费省对下项目资金5,871,700.00元;

2.南财建〔2021〕2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62,104.30元;

3.南财建〔2021〕2号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专项资金11,757.46元;

4.南财建〔2021〕34号云南省森林防火专项经费200,000.00元;

5.南财建〔2021〕3号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629,363.00元;

6.南财建〔2021〕84号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82,443.91元;

7.南财建〔2021〕88号省级第二批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

8.南财建〔2022〕11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56,000.00元;

9.南财建〔2022〕12号2022年州级防火专项经费50,000.00元;

10.南财建〔2022〕25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经费22,000.00元;

11.南财建〔2022〕29号2021年结转的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638,900.00元;

12.南财建〔2022〕34号2022年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920,000.00元;

13.南财建〔2022〕36号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155,000.00元;

14.南财建〔2022〕47号2022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1,400,000.00元;

15.南财建〔2022〕4号2022年度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专项资金7,975,700.00元;

16.南财建〔2022〕51号2022年省级天保工程及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7,786,900.00元;

17.南财建〔2022〕55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抚育)专项资金2,000,000.00元;

18.南财建〔2022〕5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15,560,000.00元;

19.南财建〔2021〕62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业专项直达资金3,744,400.00元;

20.南财建〔2022〕90号2022年打造世界级野生菌保育基地及核桃提质增效补助资金1,040,000.00元;

21.南财建〔2022〕94号省级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经费200,000.00元;

22.南财建〔2022〕95号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25,000.00元;

23.南财金〔2022〕3号、5号、6号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879,400.00元;

24.南财农〔2021〕62号2021年度“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项目7,473,035.27元;

25.南财预〔2021〕360号森林防火专项资金2,500,000.00元;

26.南财预〔2022〕138号2022年项目前期工作咨询经费50,000.00元;

27.南财预〔2022〕199号南华县2022年县级项目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元;

28.南财预〔2022〕228号、南财预〔2022〕244号南华县2022年县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740,000.00元;

29.南财预〔2022〕26号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54,000.00元;

30.南财预〔2022〕346号鹦鹉山公园绿化美化建设资金44,166.00元;

31.南财建〔2022〕94号州林草局拨入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55,502.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0%。与上年2021年118,937,100.00元相比减少49,581,617.39元,下降41.69%,主要原因为2022年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1,98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33,99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22,117,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9%。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三公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43,474,49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8%。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

5.住房保障(类)支出937,6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00.00元,支出决算为309,883.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2,607.2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27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2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00.00元,支出决算为309,883.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2,607.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2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比较多,防火任务重,多次支援外县扑救,车辆使用量较大,加之车辆使用年限长,老化严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2021年586,000.00元减少276,078.32元,下降47.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13,889.38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2,162.94元,下降1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00元,下降0.0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营造林检查、森林资源督查、林草产业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森林防火、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600.00元,比上年2021年452,600.00元增加274,050.00元,增长60.56%,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头经费标准提高,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7,198.42元;水费19,277.02;电费19,915.56元;邮电费300.00元;差旅费113,712.00元;维修(护)费500.00;会议费1,680.00元;培训费936.00元;公务接待费33,981.00元;工会经费106,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4,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6,740,213.53元,其中,流动资产2215789.25元,固定资产3,840,079.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8434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21年25,376,700.0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36,498.85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6,297.59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3,62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7,6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5,93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47201111



附件【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2).XLS2023092711184868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