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填报机构: |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填报人: |
刘云华 |
审核人: |
李海燕 |
填报日期:2022年3月15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时间 |
承办人员 |
执法单位 |
1 |
南市监罚〔2021〕185号 |
昆明小豆娃经贸有限公司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叉车等行为案 |
罚款:50000元 |
昆明小豆娃经贸有限公司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叉车等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 |
昆明小豆娃经贸有限公司 |
李磊 |
2022年2月17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 |
南市监罚〔2021〕187号 |
南华县龙川镇佳品惠百货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案 |
罚款:4000元 |
南华县龙川镇佳品惠百货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 |
南华县龙川镇佳品惠百货店 |
罗成玉 |
2021年12月23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 |
南市监罚〔2021〕21号 |
南华县路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擅自变卖封存物品案 |
罚没:13000元 |
南华县路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擅自变卖封存物品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 |
南华县路通商贸有限公司 |
童秀兰 |
2021年4月12日 |
许加新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4 |
南市监罚〔2021〕184号 |
南华县沙桥镇天申堂卫生院使用失效医疗器械案 |
罚款:10000元 |
南华县沙桥镇天申堂卫生院使用失效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南华县沙桥镇天申堂卫生院 |
李文波 |
2022年1月27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5 |
南市监罚〔2021〕186号 |
南华县沙桥中心卫生院在收取一般诊疗费时重复收费案 |
罚款:4961.19元 |
南华县沙桥中心卫生院在收取一般诊疗费时重复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南华县沙桥中心卫生院 |
汪贵华 |
2022年1月27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6 |
南市监罚〔2021〕188号 |
南华县中医医院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案 |
罚款:40500元 |
南华县中医医院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南华县中医医院 |
徐加平 |
2022年2月24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7 |
南市监罚〔2021〕115号 |
陈晏华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894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7413.36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陈晏华 |
陈晏华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8 |
南市监罚〔2021〕116号 |
姜红祥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95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7889.89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姜红祥 |
姜红祥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9 |
南市监罚〔2021〕117号 |
计华斌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85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7065.11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计华斌 |
计华斌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10 |
南市监罚〔2021〕118号 |
计颂云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865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7188.17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计颂云 |
计颂云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11 |
南市监罚〔2021〕119号 |
何玉洪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75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6233.51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何玉洪 |
何玉洪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12 |
南市监罚〔2021〕120号 |
吴绍阳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75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6233.51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吴绍阳 |
吴绍阳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13 |
南市监罚〔2021〕121号 |
李中有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92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8839.23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李中有 |
李中有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14 |
南市监罚〔2021〕122号 |
董吉林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67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6444.46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董吉林 |
董吉林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15 |
南市监罚〔2021〕123号 |
刘云国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85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8163.02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刘云国 |
刘云国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16 |
南市监罚〔2021〕124号 |
吕斌华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63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6055.54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吕斌华 |
吕斌华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17 |
南市监罚〔2021〕125号 |
鲁文生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525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5041.82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鲁文生 |
鲁文生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18 |
南市监罚〔2021〕126号 |
王建雄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975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9369.80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王建雄 |
王建雄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19 |
南市监罚〔2021〕127号 |
卢云李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15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1461.55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卢云李 |
卢云李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0 |
南市监罚〔2021〕128号 |
刘玉平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233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2237.51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刘玉平 |
刘玉平 |
2021年12月 10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1 |
南市监罚〔2021〕129号 |
高正武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559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3786.73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高正武 |
高正武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2 |
南市监罚〔2021〕130号 |
蒋豪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447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3070.08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蒋豪 |
蒋豪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3 |
南市监罚〔2021〕131号 |
王国伟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369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2568.95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王国伟 |
王国伟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4 |
南市监罚〔2021〕132号 |
阮丽海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884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5869.53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阮丽海 |
阮丽海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5 |
南市监罚〔2021〕133号 |
姜文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807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5838.31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姜文 |
姜文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6 |
南市监罚〔2021〕134号 |
罗天虎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555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4082.71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罗天虎 |
罗天虎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7 |
南市监罚〔2021〕135号 |
李朝兴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22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1751.2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李朝兴 |
李朝兴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8 |
南市监罚〔2021〕136号 |
普宜禄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66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4812.09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普宜禄 |
普宜禄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29 |
南市监罚〔2021〕137号 |
张发有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31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2381.59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张发有 |
张发有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0 |
南市监罚〔2021〕138号 |
陈俊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85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6136.61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陈俊 |
陈俊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1 |
南市监罚〔2021〕139号 |
付传清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775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5614.04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付传清 |
付传清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2 |
南市监罚〔2021〕140号 |
奎福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931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6700.18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奎福 |
奎福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3 |
南市监罚〔2021〕141号 |
自光绍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22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1751.20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自光绍 |
自光绍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4 |
南市监罚〔2021〕142号 |
郭光军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42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3145.78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郭光军 |
郭光军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5 |
南市监罚〔2021〕143号 |
罗福成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33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2507.17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罗福成 |
罗福成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6 |
南市监罚〔2021〕144号 |
汪建寿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459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3403.10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汪建寿 |
汪建寿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7 |
南市监罚〔2021〕145号 |
严祖宏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27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2090.13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严祖宏 |
严祖宏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8 |
南市监罚〔2021〕176号 |
杨应达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45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3338.82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杨应达 |
杨应达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39 |
南市监罚〔2021〕177号 |
赵文志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522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3850.21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赵文志 |
赵文志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40 |
南市监罚〔2021〕178号 |
邹起兵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35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2648.41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邹起兵 |
邹起兵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41 |
南市监罚〔2021〕179号 |
董啟学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685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4967.35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董啟学 |
董啟学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42 |
南市监罚〔2021〕180号 |
黄兴龙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43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3201.68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黄兴龙 |
黄兴龙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43 |
南市监罚〔2021〕181号 |
史德云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685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4967.35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史德云 |
史德云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44 |
南市监罚〔2021〕182号 |
张彦学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470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3483.61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张彦学 |
张彦学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45 |
南市监罚〔2021〕183号 |
董绍福倒卖初考烟叶案 |
没收486千克初烤烟叶变价款7103.20元 |
倒卖初考烟叶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董绍福 |
董绍福 |
2021年12月 28日 |
李海燕吉海 |
行政执法大队 |
46 |
南市监罚〔2022〕111号 |
南华县沙桥镇丽梅烤鸭店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南华县沙桥镇丽梅烤鸭店 |
李丽梅 |
2022年1月17日 |
周成康罗再昌 |
沙桥监管所 |
47 |
南市监罚〔2022〕112号 |
南华县沙桥镇丽丽文化经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罚款人民币2000元 2.没收过期食品6类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南华县沙桥镇丽丽文化经营店 |
何建勋 |
2022年1月17日 |
周成康罗再昌 |
沙桥监管所 |
48 |
南市监罚〔2022〕113号 |
南华县沙桥镇惠多多平价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罚款人民币5000元 2.没收过期食品2类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南华县沙桥镇惠多多平价超市 |
余强 |
2022年1月17日 |
周成康罗再昌 |
沙桥监管所 |
49 |
南市监罚〔2022〕114号 |
南华县沙桥镇李树全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罚款人民币2000元 2.没收过期食品12类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南华县沙桥镇李树全副食店 |
李树全 |
2022年2月23日 |
周成康罗再昌 |
沙桥监管所 |
50 |
南市监罚〔2022〕115号 |
南华县沙桥镇桥元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罚款人民币2000元 2.没收过期食品3类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南华县沙桥镇桥元商店 |
狄学武 |
2022年2月23日 |
周成康罗再昌 |
沙桥监管所 |
51 |
南市监罚〔2021〕189号 |
南华县五街卫生院扩大收费范围及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案 |
罚没6182.7元 |
扩大收费范围及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 |
南华县五街镇卫生院 |
庄建波 |
2022年3月10日 |
鲁琼仙周丽华 |
行政执法大队 |
52 |
南市监罚〔2021〕204号 |
南华县五顶山初级中学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罚款20000元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南华县五顶山初级中学 |
马华 |
2021年11月19日 |
吕文章、华静 |
五顶山监管所 |
53 |
南市监罚〔2021〕213号 |
南华县龙川镇曹美琼米线加工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细米线案 |
罚款:5000.00元 |
加工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细米线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南华县龙川镇曹美琼米线加工店 |
曹美琼 |
2021年12月17日 |
李国军高兴华 |
食品股 |
54 |
南市监罚〔2021〕194号 |
南华县龙川镇顶香园清真餐馆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
罚款:20000.00元 |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
南华县龙川镇顶香园清真餐馆 |
杨陈菊 |
2021年12月13日 |
李国军高兴华 |
食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