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华县龙川镇晓婷百货经营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32324MA7AU816X8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市监罚〔2023〕94号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20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南华县龙川镇晓婷百货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在其店内的货架上查获以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①重庆得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椒记”重庆老火锅底料10袋(500克/袋)生产日期:2021年9月16日,保质期:18个月;②昆明市单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山”麻辣鱼佐料10袋(150克/袋)生产日期:2021年9月9日,保质期:15个月;③云南海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川”麻辣1+1干蘸水8袋(200克/袋)生产日期:2021年8月11日,保质期:18个月;④重庆顶泰食品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顶泰”麻辣鸡调料6袋(165克/袋)生厂日期:2021年7月8日,保质期:18个月。该4个品种食品货值金额:320元。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机关 |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①重庆得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椒记”重庆老火锅底料10袋(500克/袋);②昆明市单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山”麻辣鱼佐料10袋(150克/袋);③云南海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川”麻辣1+1干蘸水8袋(200克/袋);④重庆顶泰食品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顶泰”麻辣鸡调料6袋(165克/袋)。 二、并处罚款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4月4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