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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gj-/2023-070603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市场监管局 著录日期:2023年07月05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监罚〔2023〕96号 生效日期: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监罚〔2023〕9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华县龙川镇易宗副食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32324MA6MH8TK0J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市监罚〔2023〕96号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20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南华县龙川镇城北商住小区的“南华县龙川镇易宗副食店”进行检查时,在其店内的货架上查获以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①德阳树上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树上鲜”花椒油4瓶(150克/瓶),生产日期:2021年8月7日,保质期:18个月;进价:6元/瓶,销售:10元/瓶;②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球唛”番茄沙司4瓶(250克/瓶),生产日期:2021年4月2日,保质期:12个月,进价4元/瓶,销售:5元/瓶;③重庆火之际进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汤太太”创新卤料4袋(70克/袋),生产日期:2021年1月11日,保质期:18个月。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机关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内容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①德阳树上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树上鲜”花椒油4瓶(150克/瓶);②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球唛”番茄沙司4瓶(250克/瓶);③重庆火之际进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汤太太”创新卤料4袋(70克/袋)。

二、并处罚款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4月4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