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华县龙川镇易宗副食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32324MA6MH8TK0J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市监罚〔2023〕96号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20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南华县龙川镇城北商住小区的“南华县龙川镇易宗副食店”进行检查时,在其店内的货架上查获以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①德阳树上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树上鲜”花椒油4瓶(150克/瓶),生产日期:2021年8月7日,保质期:18个月;进价:6元/瓶,销售:10元/瓶;②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球唛”番茄沙司4瓶(250克/瓶),生产日期:2021年4月2日,保质期:12个月,进价4元/瓶,销售:5元/瓶;③重庆火之际进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汤太太”创新卤料4袋(70克/袋),生产日期:2021年1月11日,保质期:18个月。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机关 |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①德阳树上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树上鲜”花椒油4瓶(150克/瓶);②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球唛”番茄沙司4瓶(250克/瓶);③重庆火之际进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汤太太”创新卤料4袋(70克/袋)。 二、并处罚款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4月4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