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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5〕32号)精神,设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5、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8、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9、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
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8、负责知识产权职责和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专利执法职责。
19、负责盐业执法职责。
2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一是抓常规,力求工作实效。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抓手,抓实抓细“3456610”全面从严治党南华行动,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紧扣部门主责主业,把市场主体培育、商标申请数、引进总部经济、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监测指标作为标兵,把南华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持全州第一树为标杆,把市场监管10项重点工作确定为担当履职目标,同步在系统内开展大比拼,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把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和开展“四万三进”深度融合、同步推进,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所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市场主体。完成南华县北城农贸市场“四星级”评价工作,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面推广实施“餐饮安心码”,所有餐饮企业实现“亮码用码”。二是抓创新,力求创造亮点。以“党建+净餐馆”“党建+管集市”“党建+创文创卫”为抓手,认真开展“3100党建品牌创建”、“四万三进”、“双联双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一系列活动。在北城农贸市场、全县餐饮经营户中开展“七力三强净市场”基层党建品牌创建,打造“净餐馆”党建示范街3条,创建示范农贸市场1个,制作“净餐馆”星级评定公示牌6块,评定公示星级餐饮户771户;制作“流动党员示范店”牌匾30块,“名厨亮灶示范店”牌匾400块。“五劲合力”打造全省市场带强集体经济发展的南华模式,不断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和市场监管基层党建“双联动”“双推进”。
2、长敲纪律警钟,扎紧制度笼子。一是严格遵守党内法规。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8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教育从紧、管理从严,从众多违纪违法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二是坚持严管干部。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围绕“讲规矩、懂规矩、勇担当、创佳绩”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执行“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严守党的纪律规定,严格执行“禁酒令”,清理整治办公用房超标2次,制作办公用房公示牌上墙,开展廉政家访,进行家庭承诺80人次。四是持续高压正风肃纪。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四项谈话”,坚持把提醒谈话作为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3、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施企业开办“一窗通”、企业注销“一网办”,实现“一门、一窗”办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系列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减少审批,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上狠下功夫,营造了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4、市场主体逐步培育壮大。至目前,全县市场主体培育新发展3039户(企业309户、个体工商户267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2户),完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新增市场主体2000户以上任务数的151%。市场主体净增2305户,全县市场主体总数达19244户(企业2889户、个体工商户1592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34户),完成州级确定的市场主体新增2926户任务数的103.86%,完成市场主体净增任务数1385户的166%。
5、稳步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企业应年报2600户,已年报2508户,年报率96.46%;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370户,已年报354户,年报率95.68%;个体工商户应年报13404户,已年报12657户,年报率94.43%;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6、质量强县战略稳步推进。加大品牌的培育、推介、保护和奖励力度,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夯实品牌发展基础;规范商标管理使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品牌。2021年来,全县新增注册商标10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745件,比2020年未610件增加135件,“三品一标”证书增加15个,达到19个。培育地理标志商标2件;通过不间断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不断加快全县质量强县新步伐。
7、严守市场监管安全“四大底线”。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药品质量安全保障、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安全问题底线,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一是全力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县食品药品未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可控并稳中向好。开展重要节日专项监督检查和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和“三无食品”、校园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47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111”监管机制,在南华县老高坝工业园区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疫情防控执法检查2380人次,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1267份,检查商场5个次,超市223个次,农贸市场6个次,药店101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摊贩655户,检查口罩经营户27户,检查消毒杀菌用品户22户,检查其它经营性公共场所83个次,采取冷冻食品样本620份,从业人员样本1131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环境采样178份;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学校175所,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18条;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排查国有粮食企业和主要粮食收储企业1户、粮食收购企业3户次、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58户次;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播放宣传片33场,发放宣传资料40170份,签订野生菌中毒防控告知书46700份,粘贴宣传画1198张,培训19场(次),进村入户43510户,发布预警公告9期;开展药械保化日常监管,设置“农村便民药柜”81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全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均安装注册了“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平台”微信小程序,严格登记“一退两抗”药品购买患者信息,全县101家药品经营企业安装红外线体温监测仪,强化新冠病毒试剂、新冠病毒疫苗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监督检查,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95例、化妆品17例、医疗器械101例,药品抽检47批次,医疗器械抽检3批次,化妆品抽检3批次,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覆盖率100%,配合州局开展飞行检查20户,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日常检查覆盖率100%,村级卫生室监督检查率达50%,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18件,培训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230人次。二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单位及重点场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检查设备使用单位118户(次),检查设备148台,发现隐患8项,查办特种设备违法案件9件。三是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销售企业15户(次)、电动自行车420辆;开展烟花爆竹专检查36户,行政罚款19775.5元;开展33家油站成品油产品质量检查,立案处罚54586元;检查危险化学品及其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档案20份;完成县级重要工业产品抽检49个批次,配合完成州级重要工业产品抽检7个批次,配合完成省级重要工业产品抽检7个批次。
8、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专利为重点,激励自主创新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认真落实专利申请资助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奖补政策。2021年,全县专利申请75件,全县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4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件,兑现专利补助资金16.23万元,申报省知识产权贯标一个(楚雄州恒麟建材有限公司),纠正专利标识违法行为2件。
9、价格监管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加强价格管理,做好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推行工作,严厉查处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开展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经营乱象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7件,其中明码标价案件14件,收缴罚没款3.98万元,最大限度保证辖区内市场物价稳定。
10、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扎实有效。认真落实“净餐馆”专项行动“七个达标”要求和“管集市”专项行动“五有”“五化”目标要求,截止现在,县城区、城乡接合部共有正常营业餐饮服务单位754户,达标754户,达标率100%。投入使用的北城综合农贸市场管理不断规范,被评定为4星级农贸市场;龙泉综合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建设正在协调推进,不断推动两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11、助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紧扣创卫创文标准,以市场环境整治提升和食品安全监管提质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创卫创文宣传引导、教育,积极协调住建、卫健、工信、环保、农村农业等部门合力推进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商住小区周边市场秩序整治,认真落实街长责任制,全力推进卫生县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见成效。
12、常态化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认真落实市场内环境卫生、市场内消毒、杀毒等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定员定责,对进场人员进行量体温、扫码、戴口罩等工作,严格执行人员进场等防疫制度;对全县药店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和运输储存符合规范。
13、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不断强化。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暨事中事后监管,市场检查巡查方式实现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转变,着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抽查计85个,完成抽查方案87个,完成计划任务数的102.35%;参与执法人员409人(次),检查对象973户(次),动态更新和管理监管对象22443户次。至目前,共查处违法案件197件,一般程序案件168件,涉案案值19.3万元,收缴罚没款非税收入112.69万元;共办理信访转办件16件;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件120件,涉及争议金额136.23万元,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5万元。
14、有效推进全县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指标任务的落实。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确保市场监管系统高效运转,市场监管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2021年来,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43.72万元,引进总部经济培植企业税源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万元,完成非税收入 112.69万元。协调南华县万家隆商贸有限公司乡镇连锁店建设项目落到南华,计划在南华县龙川镇辖区内建设无公害西兰花蔬菜生产基地,完成招商引资4.22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局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人事股(监察室)、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企业(个体)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监察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价格监督检查股、知识产权管理股。设10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包括:龙川市场监督管理所、雨露市场监督管理所、沙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五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一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罗武庄市场监督管理所、红土坡市场监督管理所、五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马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兔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5.64万元,占总收入的96.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2.76万元,占总收入的3.85%。与上年对比增加10.75万元,增0.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支出合计158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36万元,占总支出的88.62%;项目支出180.02万元,占总支出的11.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4.28万元,减5.0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1.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项目比上年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执法办案项目支出68.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2、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17.1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抽检、食品快速检测车车载设备、用具购置等。3、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支出8.6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市场监管。4、市场监管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市场监管工作。5、州烟草公司拨入烟草专卖管理服务费支出15.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烟草市场管理工作。6、反垄断工作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反垄断线索摸排等工作。7、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支出54.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文创卫工作。8、州级专利申请补助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专利申请企业。9、贷免扶补工作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贷免扶补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1%。与上年对比增加62.06万元,增4.2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6%。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和机关运行费用。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于支付创文创卫相关费用。
12.农林水(类)支出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贷免扶补相关费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5万元,支出决算为8.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98.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了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4万元,增长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万元,增长17.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县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及卫生县城工作,按照全县统一安排,我局牵头“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由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及卫生县城工作复杂繁琐,涉及工作任务目标较细较多,上级各类督查、检查、指导较多,公务接待较多,虽然我局一直尽力压缩接待费用,但公务接待费还是较上年增加4056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68.89%;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占31.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南华县辖区内开展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南华县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万元,减3.1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核拨的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及十个乡镇监管所维持日常运行所需要的各种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90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63万元,固定资产809.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36平方米,账面原值2.8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4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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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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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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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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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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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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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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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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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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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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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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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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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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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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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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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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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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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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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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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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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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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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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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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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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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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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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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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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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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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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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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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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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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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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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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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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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位于南华县龙川镇文明路148号及南街的5幢房产(账面原值2616399.8元)于2017年10月拆除,因手续不齐全,到目前未作下账处理。
(二)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办公楼(位于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54号,县安监局、科技局原办公楼)1幢,因无相关手续,到目前在我局会计账和资产管理系统里均没有入账。
(三)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确保现办公楼能正常办公使用,对现办公楼进行了维修改造及院内附属设施建设,总投资2765687.93元,工程及付款均于2018年12月完成。但因该房产无法入账,到目此部分支出也没有增加该办公用房价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7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