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从忠、李正琼、王燕花、李龙娇、罗建友、耿钦智、罗会珍、罗荣、普雄忠、高建华、张志洪、何文育、周海章代表: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你们在南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牛羊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议案》已经县人民政府交由县我局具体研究办理,现已办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县城建成区有正常经营餐饮企业763户,其中:涉及售卖牛羊肉量大餐饮企业87户(含清真餐饮经营户47户),北城农贸市场集中牛肉经营户8户和羊肉经营户4户,超市经营牛肉设专柜1家(万家隆超市),全县有定点牛羊肉屠宰场1个(楚雄牧欣食品有限公司)。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加强全县牛羊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加强全县牛羊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列上议事日程,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长为副组长,县卫健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等县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屠宰检疫、市场监管、综合执法3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统筹组织推进全县牛羊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议案办理工作。制定下发《南华县牛羊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牛羊肉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范围、时间步骤做了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细化。并专题召开联席会议4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形成了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部门积极配合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县牛羊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共治氛围。一是抓集中培训。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全县牛羊肉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的工作宣传动员会议4次,共80余户牛羊肉生产经营企业,会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集中屠宰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发放《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牛羊屠宰管理的告知书》及食品安全、动物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通过集中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牛羊肉经营业主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抓重点宣传。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行业特点重点对北城农贸市场、公务定点接待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县城周边餐饮业按网格划分分别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和单位网站等宣传渠道和工具的作用,大力宣传牛羊肉定点屠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为全县牛羊肉定点屠宰、食品安全监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结合“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县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共深入餐饮经营企业宣传836户次。三是进一步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牛羊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引导广大消费者参与牛羊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自觉抵制购买来源不明或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牛羊肉。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南华县牛羊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南华县牛羊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成果巩固、分步实施的方式开展,各成员单位严格按工作方案要求,并明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县市场监管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全县牛羊肉及制品进行进货查验及抽检。县农业农村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依法开展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等工作,其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推进工作落实。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在县城建成区内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市场摊贩和夜市烧烤店、羊肉馆、牛肉馆等牛羊肉产品经营者进行清查,摸清牛羊肉市场的主要进货渠道和供货范围,查验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向屠宰主体、生产加工企业购置牛羊肉及制品,要求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肉制品合格证明”,并在销售场所公示。三是开展集中整治。从2021年7月2日开始进行集中整治,综合执法小组每月不少于2次对商场、超市、宾馆、农贸市场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出售牛羊动物肉及其制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疫、病死毒死、感官性状异常、含有害成分牛羊肉和不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等市场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案例进行曝光,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牛羊肉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牛羊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1365人(次),开展专项集中整治8次,检查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3466户次,发出牛羊肉经营责令整改通知7份,查处食品一般违法案件81件,案值2.04万元,罚款22.27万元。通过整治,2021年1至6月份共进入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牛71头,羊55只;7至9月份共进入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牛114头,羊271只。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县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强化检查督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工作小组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与提案人大代表联络沟通,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与相关工作2次,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议案办理情况1次。目前已完成13位县人大代表回复面商,面商满意率达100%。
(五)巩固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牛羊肉食品安全监管、集中屠宰工作的对策措施,不断巩固全县牛羊肉专项整治成果。二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通过开展牛羊肉专项整治,不断促进经营企业加强自律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牛羊肉市场经营行为,排查和消除牛羊肉品隐患,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消费和服务,不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促进我县牛羊肉经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对县城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牛羊肉经营餐饮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查验持证情况,凡发现有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牛羊肉,依法实施查扣,并对违法销售牛羊肉的经营者以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处理,依法进行处罚;做到未经检验检疫的牛羊肉不能上市销售。及时总结监管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探索牛羊肉及制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不合格牛羊肉及制品流入市场,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食用牛羊肉及制品安全。
通过在牛羊养殖、屠宰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生产加工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行规范的牛羊肉市场准入制度,目前,县城建成区经营的所有牛羊肉均实现了集中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凡进入县城建成区的牛羊肉及制品来源清晰、源头可溯、票据齐全、安全可控,牛羊肉生产经营业主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最大限度确保了我县牛羊肉食品市场安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目前,除农户自宰自食外,县城建成区牛羊肉集中屠宰、检疫检验上市销售已得到规范,但其余9个乡镇实施集中屠宰、检疫上市销售牛羊肉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周边部分州、县集中屠宰检疫规范程度不高,还存在有肉制品检疫合格证但未经检疫的牛肉流入我县市场。三是牛肉屠宰检疫封签不严谨。存在检验检疫标识不明显,部分售卖牛肉商户及餐饮经营户有检疫检验证明,但无法确定售卖的牛肉是否是经过检验检疫的牛肉,执法取证难度大。
四、下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消费常识。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普及牛羊肉及制品消费常识,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引导牛羊肉生产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合法经营。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落实“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牛羊肉及制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牛羊屠宰、加工、销售等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查出的各类掺假售假、来源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以“混合肉”和“复合肉”等冒充牛羊肉的,要坚决暂控或没收、封存,严厉查处;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等问题肉品要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一手抓制度的健全完善,切实把开展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研究制定牛羊肉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不断完善牛、羊屠宰与牛羊肉及其制品经营环节监管的有效衔接机制。
(四)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市场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建议县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规模化养殖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牛羊养殖率,确保辖区内牛羊肉自给自足,尽量减少外来牛羊肉,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加强乡镇定点屠宰场建设和检验检疫工作,不断促进我县牛羊肉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育果 0878—722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