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兰萍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强纹绣店经营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华县建成区共有化妆品经营企业132户,其中:已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经营纹绣服务的美容店12家(其中:11家未开展经营活动,1家经营业务的模式是如有顾客所需,由经营店联系具有资质的美容师上门纹绣服务,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开展主要工作
(一)针对目前美容服务经营中存在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经营纹绣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假劣药品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等突出问题,在全县组织开展美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美容服务经营行为,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重点检查了美容店所经营使用化妆品的进货渠道、产品标签标识、仓储等,主要检查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生产,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账制度等,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储存条件相一致;是否存在自行配制化妆品、非法添加等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夸大等非法宣传行为。
(三)重点检查了美容店在美容服务中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药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未经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相关法律法宣传,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通过在美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县美容服务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对纹绣店的监管也逐步加强,下步工作中,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纹绣店的管理,最大限度确保纹绣店合法经营、规范经营,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感谢你对南华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秀蓉 0878—722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