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8日在南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南华县审计局局长 欧阳文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县审计局依法对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经济保持平稳运行。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实力稳步提高,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财政助推扶贫支撑作用明显增强,顺利摘掉贫困县帽子,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巩固。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加强金融监管统筹协调,2019年末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占限额的97.38%。
——财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5%、2%,保障水平在全州前列,有力推动了重点领域发展。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有力。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数部门和单位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逐步提高。
——审计全覆盖全面推进。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共完成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40项,查出问题金额22,847.47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64.6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2,582.83万元,查出非金额计量问题30个。审计收缴财政资金264.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送审金额50,075.12万元,核减投资金额1,541.83万元,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4件。出具审计报告40篇、审计决定22篇,公告审计结果20篇,提出审计建议156条均被采纳。
一、县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县财政未足额安排2019年度预备费支出预算1,993.52万元;二是县财政未将预算收入及时缴入国库1,169.52万元。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全覆盖审计情况
对县委政法委办公室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对县财政局等34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5个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规模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不降反增、超预算列支费用、无预算列支费用、超范围列支会议费、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其他资金专户(或以现金形式)管理、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等6个问题,涉及金额共计1,088.97万元;二是14个预算单位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拨付不及时、挤占(拉用)专项资金、虚增误缴项目经费结余资金、重复发放低保资金、超规定限额使用现金等6个问题,涉及金额共计2,118.22万元;三是15个预算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出租国有资产未办理审核批准手续、固定资产未入账、购置固定资产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出租出借不动产时间超过规定年限等5个问题,涉及金额共计226.04万元;四是35个预算单位在财务核算管理方面存在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会计账面未如实反映相关费用支出、部分费用支出后相关原始凭证未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管理、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涂改记账凭证、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普遍错误、部分财务数据账表不符、单位出纳“白条抵库”、超标准计提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等15个问题,涉及金额共计5827.86万元;五是3个预算单位存在超编制使用公务用车、无编制使用公务用车、未按招标程序选取规划设计单位等3个其他方面的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我县2019年三、四季度及2020年一、二季度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情况、2019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单位少收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123.27万元;二是1个单位部分收费标准与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不能准确对应;三是1个单位部分相关业务文书开具不规范的情况;四是2019年城市综合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闲置661.12万元;五是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1,000万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17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7个项目均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多计工程价款金额共计1,541.83万元;二是1个项目因设计、论证不充分,造成增加投资3.16万元;三是1个项目施工单位涉及违规建设及违约问题;四是2个项目多拨付工程价款63.07万元;五是3个项目结余资金未处理229.48万元;六是2个项目扩大开支范围4.22万元;七是2个项目开展公务接待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五、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对我县2016年至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及2019年贫困乡镇、深度贫困行政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管理分级负责制落实不到位,未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不到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未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未建立;三是部分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未收取水资源费;四是脱贫攻坚精准施策方面存在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到位等4个问题;五是个别村干部利用职权为本人谋取不当利益;六是个别项目未能按期完工验收投入使用;七是个别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拆旧复绿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结余10.2万元;八是个别村委会长期闲置项目资金11.76万元,未能实现预期扶贫效果;九是个别公职人员私存私放资金3.1万元;十是个别乡镇扩大扶贫工作经费使用范围2.12万元;十一是部分部门及乡镇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支出缓慢;十二是个别村委会疫情防控物资发放未进行公示。
六、县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8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应收款长期挂账114.16万元;二是拖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金23.83万元;三是应付款长期挂账226.9万元;四是盈余公积账表不相符0.53万元;五是业务接待费超支2.1万元;六是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七是部分支出管理不严格不规范。
七、审计移送处理情况
县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共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4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5件、移送其他相关部门9件。
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面对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审计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审计管理、审计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任务对审计人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要求。
(二)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落实审计整改还不到位。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工作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认识不足,整改工作落实不力、不够彻底,审计工作成果转化效果不够好。
九、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按照全力保障“六稳”、“六保”总体要求,科学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细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提高财政收支的实效性;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加大往来款清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二)进一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直达资金的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三)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常态化、制度化跟踪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等监督有机贯通,增强监督合力。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满意度测评机制,促进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推动问题源头治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党中央统一领导、协调各方,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团结带领全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紧急动员和调集各类资金资源,加强调度,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持续保持了新冠肺炎病例“零报告”的良好态势。审计部门对全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部分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支出缓慢、个别村委会物资发放未进行公示等问题,及时推动整改。通过审计,促进采购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及时分配下拨3.03万件,促进资金及时拨付30.93万元,为疫情防控提供了监督保障。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反映,除涉密项目外,将依法向社会公告。目前,大多数问题已整改完毕,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推进未整改问题的落实。下一步,县审计局将认真督促,县人民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整改的全面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