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审计组自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对南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的公安信息化建设和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批复情况
2017年8月27日,根据《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南华县公安局公安信息化建设和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发〔2017〕340号)批复:
项目名称:公安信息化建设和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公安信息化及配套设施,新建食堂398.86平方米,门卫室48.12平方米,停车位65个,河道改造1112.41平方米及围墙、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
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94.3万元,资金自筹。
(二)项目实施完成投资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公安信息化建设和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12,508,158.44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268,486.92元,设备投资6,385,181.36元,待摊投资854,490.16元。资金形成实物资产并投入使用。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南华县公安局公安信息化建设和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等过程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办理基本齐全,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到位;工程财务决算资料真实、完整,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了工程造价情况。但还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拖欠工程款及其他款项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74,999.29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情况
(一)关于多结算工程价款74,999.29元问题,南华县审计局已作了审计处理决定,责令南华县公安局对核减的工程造价调减工程投资74,999.29元,依法进行整改,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支付施工单位工程尾款;(二)审计提出了五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已上报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关于多结算工程价款74,999.29元的问题,南华县公安局已严格按照审计审定的投资调减了投资处理,并将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拨付工程尾款;关于审计提出的建议,南华县公安局已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