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方面:全县发生统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
(二)非统计范围内发生事故608起,受伤53人,死亡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含轻微事故)发生593起,死亡2人,受伤53人;火灾事故发生15起,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自然灾害方面:2022年1至3月全县发生自然灾害1起(雪灾),10个乡镇受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零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运输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工矿商贸、矿山、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牢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做好当前的安全防范工作。当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开始复苏,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部署、研究工作举措,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监管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盯非高危行业,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扭转事故多发易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不利局面。
(四)抓实自然灾害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救大灾、抢大险”思想,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