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方面:全县发生统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
(二)非统计范围内发生事故865起,受伤91人,死亡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含轻微事故)发生842起,死亡2人,受伤91人;火灾事故发生23起,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自然灾害方面:2022年1至5月全县发生自然灾害1起(雪灾),10个乡镇受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零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占比大。1至5月发生统计内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占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100%,死亡人数总量的50%。
三、工作要求
(一)牢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二)做好当前的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9条措施、州安委会安全生产100条措施和县安委会安全生产101条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认真部署。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监管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紧盯本行业危险区域,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扭转事故多发易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不利局面。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