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方面:全县发生统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
(二)非统计范围内发生事故742起,受伤70人,死亡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含轻微事故)发生723起,死亡2人,受伤70人;火灾事故发生19起,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自然灾害方面:2022年1至4月全县发生自然灾害1起(雪灾),10个乡镇受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零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占比大。1至4月发生统计内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占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100%,死亡人数总量的50%。
三、工作要求
(一)牢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盯紧事故隐患,深刻剖析原因,真正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在点子上、抓到要害处,切实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整治措施和管控办法,坚决杜绝部署代替落实,杜绝“把说了当做了,做了当做好了”等现象,以实际成效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好当前的安全防范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坍塌和和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深入查找安全责任缺位、风险辨识管控不全面不细致、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针对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要按照“三个必须”规定,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大整治,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的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