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方面:2024年1至7月全县未发生统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
(二)自然灾害方面:2024年1至7月发生自然灾害事件2件,即干旱灾害、洪涝灾害各一件:
2024年1至6月,全县境内不同程度发生干旱灾害,共造成10个乡镇82个村委会699个村民小组8263户31389人不同程度受灾,此次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农作物受灾1024.86公顷,成灾1016.46公顷,绝收0公顷。饮水困难人口9508人,饮水困难大牲畜5534头(匹),直接经济损失561.09万元(其中农作物经济损失561.09万元)。
2024年6月24日至25日全县发生洪涝灾害,共造成5个乡镇24个村委会237个村民小组774户3413人不同程度受灾,此次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农作物受灾123.17公顷,成灾122.67公顷,绝收0公顷,房屋受灾14户,一般损坏36间,一街乡境内12条公路受损,46个点位塌方3507立方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5.34万元(其中:家庭财产损失3.60万元,农作物经济损失151.74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结合本辖区实际超前谋划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把安全生产贯穿经济发展过程,加强森林防灭火、燃气管道、矿山、自建房、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极端天气全面加强监测和会商研判,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分析研判、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相关工作。全面压实乡镇和部门的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一线责任,科学调度,加强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3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上报信息报告制度,杜绝出现迟报、谎报、瞒报、错报和信息倒流。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力量配备,加强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应急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快速反应、妥善高效处置。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