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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kj-/2022-0110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2021年计划生育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 生效日期:

南华县2021年计划生育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



南华县2021年计划生育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

 

一、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情况

(一)惠民资金补贴情况

202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各级共拨付兑现777.13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0.7万元,省级资金399.1万元,州级资金74.17万元,县级资金83.1695万元。

(二)惠民资金发放项目及标准

2021年计划生育惠民惠农发放项目共8项,分别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特别扶助其他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金”和独生子女保健费。

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按照独生子的父母每人每年奖励960元、独生女的父母每人每年奖励1080元、依法生育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或属农村居民的一方)每人每年奖励1200元标准。

2.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家庭):按照独生子女伤残的夫妻每人每月350元(即4200/.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每人每月450元(即5400/.年)。

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其它家庭):按三级并发症人员2400/.年的扶助金、二级并发症人员3600/.年的扶助金、一级并发症人员4800/.年的扶助金标准。

4.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按5000/户、离婚的单亲家庭2500/人、丧偶的单亲家庭5000/人标准。

5.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按一次性奖励给独生子女奖励金1000/户、单亲家庭或夫妇只一方为本省户籍的500/户标准。

6.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用资助经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农业人口双女绝育家庭夫妻双方每人每年补助180元的个人参保费标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家庭)实施全额补助。

7.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补助资金:按小学生每人每学年奖励16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奖励260元、考取高中阶段学校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000元、考取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200元、考取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2000元。

8.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标准:独生子女14周岁前按照10/.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三)2021年对象申报和资金兑现发放情况

2021年全县共申报审核符合享受政策对象26776人次,发放资金777.1395万元,其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1389人(独子665人、独女724),兑现资金142.032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273人(伤残46人、死亡227人),兑现资金141.9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他家庭3人,兑现资金0.72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户,兑现资金1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652人,兑现资金49.49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及双女节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补助24032人(一般家庭23932人、特殊家庭100人),兑现资金433.97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392人,兑现资金3.9735万元。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认真开展资格认定。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包括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其他家庭、一次性抚慰金、一次性奖励金、奖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

(二)按时兑现补助资金。2021年我县计划生育服务惠民惠农项目资金按时完成发放,发放各类计划生育家庭资金777.139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按时完成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各项政策享受人员申报和资金兑现,达到预期目标。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奖励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专项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加强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核算和管理,确保了奖励与持助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户到人。县卫生健康局和乡镇、村委会(社区)均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台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及时核实更新发放对象身份信息,没有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资金发放及时、足额,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享受政策人员准入和退出未出现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相关政策知晓率,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部门严格按照资格确认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广泛宣传政策,利用召开各种小组会议时宣传各类奖扶政策,利用自媒体、QQ群、微信群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奖扶政策的知晓率,把计生惠民政策宣传好,落实好,使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自党实行计划生育,党和政府所给予的关怀和温暖。

三、业务办理、发放和使用情况

(一)业务办理有序规范。各乡镇均建立执行审核、资金管理、安全发放与监督评估机制。在奖励与扶助资金发放对象的资格确认中,认真执行奖励资金发放对象资格确认的“三级三审核”制度,乡镇严格按照资格确认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广泛宣传政策,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由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并对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人员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实行一人一档,按年度存放。确保我县在执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上的严格公平。

(二)优化资金发放方式。计划生育惠民惠农资金均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全县计划生育惠民惠农资金共签订发放协议银行2家,龙川镇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华县支行签订委托发放协议,其余乡镇均与南华县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确保每年12月底前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

(二)强化免费服务,减轻群众负担。全县计划生育惠民惠农资金均直接发放至群众的社会保障卡账户,没有新办理卡(折),导致群众一人多卡(折)、使用不便等问题代理银行均实行免费服务没有出现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县财政部门做好奖励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专项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实行奖励经费预拨制度,及时将上级安排的奖励资金和本级承担的配套资金一并下达拨付到乡镇,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实行“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

(四)严把对象资格确认关。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级民主评议、乡镇调查审核”和村、乡“两级公示”程序操作。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对象的互审确认,确保奖扶、特扶对象准确率。实施奖扶、特扶对象每年审核见面制度,要求在每年的一月完成,即每年初由基层两个以上工作人员,与享受对象进行见面复核,见面记录须经享受对象签名确认,以确保应该享受的对象不重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从源头上杜绝瞒报虚报现象,让资格确认和资金兑现发放工作阳光、规范,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资金兑现督促检查。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往年享受和当年享受对象的核查、国家“三项制度”实际享受人数与网站录入数据的比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个案信息的录入、退出和确认。对各乡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的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惠民惠农资金兑现安全。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