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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kj-/2022-08100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抓实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 生效日期:

南华县抓实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



随着各种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并陆续上市,南华县多措并举抓实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避免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做实群众宣传引导。南华县是野生菌多产地区,人民群众有着长期采摘、食用野生菌的习惯。由于群众缺乏识别野生菌的知识,认识不到食用野生菌的危害,以致野生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野生毒菌中毒防范,切实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通告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宣传食用野生菌的安全常识,普及鉴别野生毒菌知识,提高群众预防野生菌中毒的意识和能力。

适时发布预警提示。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云南常见野生菌图谱、常见中毒症状、家庭急救处理等知识宣传的同时,特别发布提示:食用野生菌10分钟至48小时内,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做到“五个要”,即要立即拨打120,及时就诊;要迅速用汤勺柄、筷子、手指等刺激喉部进行简易催吐,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从而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要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要避免对已晕迷的患者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要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及催吐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对餐饮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要求餐饮经营方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要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要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置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同时,要求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用餐等重点单位不得加工食用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强化应急监测保障。每年野生菌上市以来,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均按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有关要求,时刻做好应急救治准备,保证应急队伍及物资储备等能及时到位,确保应急事件发展时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同时,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切实加强野生菌病例和事件的监测报告,如发现中毒事件要按国家要求进行报告,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