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丕芬、杨莉委员:
在南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广场舞管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广场舞作为一种大众体育锻炼方式,因其简单易学,越来越受广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的青睐。同时,广场舞的兴起也对促进全民健身、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广场舞占用公共资源现象严重。跳广场舞常占用公园广场、住宅小区空地或是公路街道步行地带相对宽广的区域,尤以龙泉广场、 公务中心下面的几个小广场、瑞特国际等区域最为集中,时常影响到其他方式的锻炼和正常休闲娱乐的市民,甚至出现广场舞爱好者与其他市民群众抢占场地的现象。二是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堪忧。由于广场舞活动多在居民小区广场附近,且从早上7点多到晚上10点多都有,音响设施对周围居民的正常工作和休息造成不良影响,噪音扰民成了投诉热点。
针对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我局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的业务辅导部门,在对各个业余队伍骨干进行辅导培训的同时,也注重对其如何规范有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及相关规定进行宣传,并多次要求各个业余文艺爱好者将活动的地点尽量设在非居民集中区,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和休息。
我局认为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处理办法很值得我们思考借鉴。但从目前县城区域内的休闲娱乐布局来看,多数都在县城中心区,休闲广场周边大多都有居民住宿区,广场舞爱好者多为中老年群体,不愿意到稍远一点的湿地公园健身锻炼。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协作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广场舞的规范管理。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该问题一定会得到较好解决!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