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审批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流域南华段水环境综
合治理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南发改请﹝2022﹞47号)收悉。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会议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评审,获原则通过。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龙川江为金沙江一级支流,属于长江流域上游区,发源于南华县境内的天子庙坡和五街镇一带,是南华县主要河道。为从源头抑制污染物进入龙川江,保障长江流域水质安全,控制和改善项目区内环境污染现象,从而改善南华县境内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和城镇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流域南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8-532324-04-01-829164)。
三、建设地点:南华县城
四、项目建设单位: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鲁海涛。
五、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对龙川江流域南华段进行综合治理。新建污水管网22.8公里;新建垃圾收运设施l座,收运能力6吨/日;建设生态步道12.5公里。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4968.32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064.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5.39万元,预备费368.16万元。资金筹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981万元,地方配套和自筹1987.32万元。
七、建设期限:12个月。
八、工程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认真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确保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工程建设要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注重劳动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