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南华县大丰收种子经营部经营的双胞胎乳猪配合饲料851超过保质期。
该行为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并参照《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82项从轻处罚之规定予以行政裁量,本机关责令该经营部立即停止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的行为,并作出罚款2100元人民币、没收过期饲料的行政处罚。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