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财政局文件
南财农〔2022〕84号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衔接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2〕42号)下达你单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927万元进行追减,请列入2022年“2130505·生产发展”功能分类科目,9.27万元列入为“50205·委托业务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30227·委托业务费”部门经济分类科目;917.73万元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将资金退回国库,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南华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日
抄送:县政府办,本局预算股、国库股。
南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