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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ncj-/2022-012502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著录日期:2022年01月25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25日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张远星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收入管理使用》的提案交由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三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和运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南华县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十三届县委第137次常委会会议、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发至各乡镇。并在文件中明确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1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及时下发《南华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南办字〔2019〕74号),按照“政策宣传动员、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推进股份合作、检查评估验收、总结提炼经验”等六个步骤开展工作。

为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着力从“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财务监督”三个环节入手,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一方面,制定印发了《农村集体资产登记制度》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南农产改办〔2020〕12号),《南华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南农产改办〔2020〕14号)。明确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清查、报告、界定、评估、收益分配等相关制度;另一方面,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平台管理,逐步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财务会计核算等相关内容纳入平台管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同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关系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大局,规范村集体经济管理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工作中恳请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听取,认真落实。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孔斌 722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