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标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监督》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根本又是土地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合理的农地制度安排将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农地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党中央提出的农村土地流转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土地革命,是中央破解“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创举。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52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2017年11月15日下发《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通〔2017〕106号)文件。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了《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抓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及设施农用地实施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全面监管。
一、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实施监管。
按照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面积的多少,全面建立县、乡镇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在500亩以下的由乡镇政府备案,500亩至1000亩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备案,1000亩至2000亩的由州农业农村局备案,2000亩以上的由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备案。
二、严禁农地非农化、非粮化。
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确保农地农用。经营者必须按照备案用途和协议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它非农建设。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相统一,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尽量不占用耕地,特别是承包耕地。
三、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项目设立是否符合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设施农业经营和规模化粮食生产要求、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强对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种植业项目由县农业局种植业股负责审核是否符合种植业发展规划,养殖业项目由县农业局畜牧产业股负责审核是否符合畜牧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流转面积500亩以上的由县经营管理站负责审核土地流转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与此同时,农业农村部门努力做好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及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2014年,全县共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9469户,占总农户的17.18%,流转面积20769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2.16%。2021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49662亩,流转土地农户数15767户,占全县承包耕地农户数52480的30.04%,占全县承包耕地面积(按土地确权面积计算)12.38%。流转面积七年时间增长139.12%。
我县的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是健康发展的,但确实存在张标委员提出的问题,土地非农化,承租方生意失败跑路等情况。近几年一直在整顿大棚房和土地非农化,从2022年起,对农村流转土地实施更加严格监管,对流转土地不得种植除粮食以外的其它作物,同时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保证农民既得利益不受侵害。
感谢张标委员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我县农业农村工作。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寿国0878-722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