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龙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垃圾进行回收或集中处理的建议》,已转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近年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统筹推进”原则,以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短板为目标,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巩固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一、合理确定垃圾治理模式
持续推进城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模式,距离处理设施50公里以内或运输时间不超过1.5小时范围内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生活垃圾统一收运至城市集中处理;运距50公里以上或运输时间超过1.5小时的乡镇村庄,采取镇村一体化模式,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乡镇,合理布局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周边乡镇村庄生活垃圾;人口30户以下且居住分散的偏远山区村庄,在强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就地就近治理。结合我县实际,优先采取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采取村收集、沙桥镇、雨露乡、五街镇、一街乡直接转运至县城中转站,兔街镇、马街镇、五顶山乡、罗武庄乡压缩中转至红坡镇进行处理,县城的运至楚雄东风新能源焚烧发电厂处理。
二、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充分利用农村地区广阔的资源循环与自然利用空间,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村庄分类处理试点示范。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推进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聚焦源头管控,做好“户减量”工作。加强易腐烂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协同推进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和建设一批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强化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对从生活垃圾中分出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集中运输到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工作,探索总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三、完善垃圾收运设施
推动在乡镇配置完善垃圾收运车辆,根据需求建设垃圾处理站、转运站和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并以建设罗武庄、五顶山垃圾处理站,沙桥镇、雨露乡、五街镇、一街乡、马街镇、兔街镇压缩式转运站、配置密闭式运输车辆为方向,实现各个乡镇具备及时就近转运处理生活垃圾。推动村组生活垃圾收集房(桶、箱)全覆盖,加快取缔或改造露天垃圾收集池,做到防雨、防风、防渗、卫生;建立健全奖惩工作机制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制度。
四、提升农村垃圾治理层次
结合实际采取污染物排放达标的热解处理技术,新建的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逐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取缔简易填埋、简易焚烧等落后的简易治理设施,禁止随意倾倒、抛撒、露天堆放和露天焚烧农村生活垃圾的行为。
五、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以龙川江流域、河流(水库)周边、传统村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风景名胜区周边等乡镇村庄为重点,全面排查摸清各乡镇农村地区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规模、位置和环境影响情况,严格按照《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的排查对象、整治范围、时间以及相关要求,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禁止城镇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六、提高营运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2021),《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等,规范各环节的日常作业管理。压实运行维护企业或单位的责任,加强垃圾处理站、收集站(点)的运行管护,确保垃圾规范投放、及时清运、及时处理。对站点上产生的污水、及时处理热解站产生的炉渣、飞灰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做好收集、贮存及处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护服务专业化,加强对专业公司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健全村庄长效保洁机制,推动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运行管护,组建以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体的劳务合作,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承担村庄保洁、垃圾收运等力所能及的服务。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将取得不断的进步。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0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寿国 0878-722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