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14号 |
程建华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程建华 |
150元 |
2024年1月5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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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15号 |
董梅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 |
罚款 |
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董梅 |
200元 |
2024年1月5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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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16号 |
段炳武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段炳武 |
150元 |
2024年1月5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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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17号 |
刘涛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刘涛 |
150元 |
2024年1月5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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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18号 |
段其礼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段其礼 |
150元 |
2024年1月8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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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19号 |
李宇雄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宇雄 |
150元 |
2024年1月8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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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20号 |
徐国基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徐国基 |
200元 |
2024年1月8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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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21号 |
陈乔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陈乔 |
150元 |
2024年1月8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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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22号 |
叶英平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叶英平 |
150元 |
2024年1月8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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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23号 |
陆青禾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陆青禾 |
150元 |
2024年1月9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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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24号 |
李朋扩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朋扩 |
150元 |
2024年1月9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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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25号 |
张永开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张永开 |
150元 |
2024年1月9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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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26号 |
陆芝彩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陆芝彩 |
150元 |
2024年1月9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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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27号 |
普思香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普思香 |
150元 |
2024年1月10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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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4】第28号 |
米先勇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米先勇 |
150元 |
2024年1月11日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