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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xjsj-/2023-1113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13日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李菊兰、方永华、何杰忠、王宗富、尤丽梅、杨莉芹、罗华芬、余范、周汝莲、杨晓艳、李萍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解决龙泉社区6个小组安装路灯》的建议,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第45号建议中提到龙泉社区6个小组未安装路灯给群众晚上出行带来诸多不便的问题,确实反映了我县在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短板和问题。南华县自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以来,上级对村小组公共照明及亮化工程方面一直没有相应政策和资金配套支持。目前,我县村小组公共照明及亮化项目,主要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社区(小组)自筹资金解决,但鉴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我县村小组公共照明及亮化项目实施情况难以平衡,要实现村小组全覆盖,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积极向上争取村小组公共照明及亮化工程方面的政策支持,并优先考虑向亟须解决的村小组倾斜,我局已积极向上级人民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将上级下达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建设,建议你们同时向属地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帮扶单位等部门争取,尽可能协调相关部门在有资金、政策支持的情况下适当给予倾斜和支持。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你们及广大群众的支持理解加之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县人居环境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城市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 彪 0878—722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