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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xjsj-/2023-111301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13日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陈国友、鲁富兴、周兴云、起贵福、余跃先、陈欣、罗金凤、窦美玲、王燕花、周正国、张问高、李俊彬、阿文东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将2022年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补助的政策延伸至2023年12月31日》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指导意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于2022年5月24日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30日印发施行。《实施细则》包括了11个方面内容:一是政府补助促销售;二是稳定房价保市场;三是加快商品房去化;四是优化开发规划,科学合理用地;五是保障进城购房户子女就学;六是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长效机制;七是优化不动产办理程序;八是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九是允许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十是优化审批程序,灵活调整预售资金监管措施;十一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二、落实情况

(一)政府补助促销售。按照我县《实施细则》政府补助促销售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购房补助资金,对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在签订网签合同并备案后,按购房总价的2%给予资金补助。政策岀台以来,有效推进了商品房去库存工作。县住建局严格按政策审核,2022年5月30日至12月31日止符合补助政策条件269户,商品房成交总面积36242.59㎡,合同总价款13848.34万元,按政策应兑付补助资金276.97万元。截至2023年7月,已到位资金100万元,已全部兑付至100户购房户,剩余169户因资金未到位暂还未兑付,缺口资金176.97万元。

(二)稳定房价保市场。指导房地产企业根据区域合理确定房价,不恶意降价,保持房价在合理区间运行。对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购房户,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首付款后,由开发企业再给予每户每平方米200元的优惠,涉及房地产企业共优惠资金724.8万元,稳定了市场信心,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优化不动产办理程序。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辖、民生优先、群众办证与追缴企业税费相分离、依法登记与部门监管相分离的原则,分类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广“交房即交证”,目前锦绣城、菌都中央、博泰·璟云府、融达·文庭雅苑等项目达到“交房即交证”。我局有序推进地下车位登记交易工作。目前办理地下车位《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个,预售面积2.75万平方米。

(四)允许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对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实行分期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消防、人防等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开展分期验收,分期交房,分期办证。

(五)优化审批程序,灵活调整预售资金监管措施。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开发建设资金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满足建筑形象进度要求的,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存入监管账户,对于开发进度正常,信用度优的企业,根据工程进度,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按80%的比例支取预售款,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保证工程建设进度,防止新的“烂尾项目”发生。

(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结合全县打造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强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我县制定出台了《南华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明确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充分发挥部门监督、指导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存在问题

南华县在执行《实施细则》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县财政资金紧张,购房补助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兑付,导致部分购房群众对政策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产生质疑。

四、下步措施

下步工作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大盘一端子政策措施,着力促进消费市场复苏回暖。我局将继续向政府申请将未能兑付的资金尽快补足,并结合实际情况及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1号议案,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将《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县人民政府正在研究讨论。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 彪 0878—722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