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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xjsj-/2023-111302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13日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提案委: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安装县城东街至佳豪小区段东小河河道防护栏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城市、打造宜居城乡、创建美丽家园”的发展主题,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将绿色发展融入城乡发展,以生态建设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为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加快补齐城市道路短板,我局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我县城市颜值提档升级,对县城区龙城大道、龙泉路、东兴路、华兴路、广福路、龙旗路等多条主次干道破损路面及人行道进行建设修复,累计修复面积达1.37万平方米,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畅通、安全、有序的城市道路出行环境。县城东街至佳豪小区段道属村中道路,且道路狭窄,一头连接东街另一头连接龙泉广场,东小河从道路一侧连接至龙泉广场段河道,道路停车泊位属村民自主行为。该段道路河段未安装防护栏杆,村民及车辆经过此路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此,建议村民小组取消该路段划定的停车泊位。在此路段安装防护栏杆目前尚没有专项财政资金的安排,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你们及广大群众的支持理解加之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县人居环境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 彪 0878—722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