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
公示(2022)第02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吕光虎等二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南华县人民法院在职职工吕光虎、男、汉族,1969年5月生,2022年2月22日早上,吕光虎步行到单位上班,7时50分左右,吕光虎途经享满嘉超市门口时因下大雪不慎摔倒致使T11椎体压缩性骨折。该同志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拟不予认定(视同)为工伤。
2 .中共南华县委宣传部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宋亚茹:女、彝族、1997年11月出生。2022年3月8日上午11点50分左右,宋亚茹到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材料,结束后骑共享单车返回途中不慎摔倒致使牙脱位、牙折断;左侧腕关节骨折扭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受伤人员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
通讯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邮编:675200,联系电话:0878—7222585。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