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根据人社部失业保险司通知精神,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申领条件、范围、标准继续按2021年政策执行,不涉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失业人员,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在此时间前继续到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申领失业补助金:
1.最后参保地为南华县内。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失业人员。即: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发放标准:
1.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
3.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每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300元。
4.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5.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领取期限最长为3个月。
(三)申领方式:
申领人可凭社保卡(开户行为农村信用社)或身份证到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一部手机办事通”等APP的电子社保卡渠道网上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因网上申领需按照相关操作流程提交上传有关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建议: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信用社开办的银行卡、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领)。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