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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rsj-/2022-0105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人社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2021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相关政策及申领指南 生效日期:

南华县2021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相关政策及申领指南



根据《人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 〔2021〕64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2021年度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维护就业局势稳定,现将南华县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有关政策及申领指南告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1.申领条件及发放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300元

2.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已享受过2020年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人员不再享受2021年扩围政策。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或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或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4.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符合2021年1月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领取的,可一次性补发。符合本通知印发后领取的,按月发放。

5.政策实施期限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南华县申领失业补助金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本人银行卡复印件;3.免冠小一寸照片一张。

三、申领途径

1.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申领;

2.线上直接申领。目前,参保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南华县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龙川镇华强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南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878-7222981、0878-721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