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云南省楚雄州“百企千岗”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确保取得实际成效。根据《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云南省楚雄州“百企千岗”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楚就提办〔2023〕1号)精神,现将南华县“百企千岗”青年见习政策指南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2022年至2023年以来,南华县辖区内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生物医药企业、大健康产业(含药材种植及生产、销售的企业)、医疗服务行业等企、事业单位(见习基地)。见习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
二、补贴标准
对吸纳见习的各类企业和单位,按每吸纳一个见习人员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见习满3个月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
三、所需材料
1.《楚雄州“百企千岗”青年见习一次性补贴拨付审批表》(附件2);
2.《楚雄州“百企千岗”青年见习人员花名册》(附件3);
3.《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发放名册汇总表(“百企千岗”青年见习一次性补贴)》(附件4);
4.现行政策审批青年见习时的相关材料(“百企千岗”青年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报审核表、补贴信息明细表等材料);
5.吸纳人员(见习人员)身份证;人员类别证明(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
四、资金用途
“百企千岗”青年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等。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由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同意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见习单位的银行账户(对公账户)。
六、经办地点及联系方式
经办地点: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人社厅办理。
联系方式:何老师 联系电话:0878-7290566
附件:《楚雄州“百企千岗”青年见习一次性补贴拨付审批表》、《楚雄州“百企千岗”青年见习人员花名册》、《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发放名册汇总表(“百企千岗”青年见习一次性补贴)》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