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开伟、李 萍、杨宗华、王宗富、李菊兰、方永华、杨莉芹、周汝莲、刘宗华、代必琼、尤丽梅、杨晓艳代表:
您在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2000年以来各村社区超龄大员离职回家生活补助》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已转为建议,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解决2000年以来各村社区超龄大员离职回家生活补助”的建议,我局收到后高度重视,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汇报。经对接,目前我县现行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助制度是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办公室、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华县进一步完善机构补贴办法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办字﹝2010﹞30号)规定执行。文件对村级集体改革后正常离任的村(社区)干部,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由财政给予一定的一次性离任补助。补助标准以离任当月基础补贴计算,连续连任三届及以上的,任职一年补助两个月的基础补贴;连续连任两届的任职一年补助一个月半的基础补贴;任满一届的,任职一年补助一个月的基础补贴;未任满一届的,不予补助。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问高 0878-722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