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月,南华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66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770元/人/年,其中,A类350元/人/月(2022年2月起调整为398元/人/月)、B类265元/人/月、C类180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58元/人/月。截至6月,全县共发放城市低保860人次、发放低保金34.6409万元,发放农村低保39247人次、发放低保金1009.8023万元;特困供养救助3887人次,发放供养金376.1826万元;2022年上半年,全县共发放临时救助102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9.30万元。全县共通过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民政救助事项692件,办结666件。
南华县民政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