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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南办字[2019]3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南华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初审工作,指导社会捐助。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办公室、人事教育和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养老服务股;4个财政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
1.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救助管理站;
2.南华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3.南华县殡葬管理所;
4.南华县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指引全县民政事业正向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履行职责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精心谋划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大比拼”为统领抓好民政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各决策部署,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统筹抓好民政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牢牢守住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精准指导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下有序开展。切实抓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共召开会议5次,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3次,确保全县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零感染”和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良好局面。
(三)托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南华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2022年以来共发放城乡低保1770.25万元,特困供养639万元,临时救助92.50万元。加强动态管理,继续加强“三类人员”和低收入群体预警监测,对符合社会救助政策条件的分类给予救助,确保帮扶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有效消除,截至目前我县三类人员共1341户4403人,累计16418人次享受低保及特困供养。常态化开展动态管理,力求精准施保。截至10月共纳入城乡低保714人,特困供养21人。积极推广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治理通。今年共受理符合救助政策申请1021件,办结率达100%,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简便、精准的服务,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突出特殊群体,持续完善关爱保护体系。深化落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筑未保体系,推动幼有所育、幼有所乐。推动《南华县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制定实施,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之家、儿童主任和工作协调机制覆盖率均达到100%。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资料。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残疾儿童“两项补贴”制度,规范儿童收养工作。
(五)突出群众关切,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认真做好“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系统管理工作。定期走访和电话询访,做好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失能老人工作。目前,管理系统录入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失能老人1685人。全县共360人参加“康养云师博”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及服务水平,完成上级民政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数350人的102.85%。开展养老服务防诈骗专项行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抓好敬老院的提质改造工作,提高乡镇敬老院的服务供给能力。
(六)突出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1.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出台《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不断推进我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试点工作。对全县4乡镇10村委会(社区)开展试点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不断推动我县基层协商民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推进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及时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信息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认真开展“万能章”治理工作,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减轻社区行政负担,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动村(居)民自治。目前,全县128个村(社区)已健全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同时建立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
3.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认真开展“大岗位制”工作,切实解决基层负担。
4.认真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2022年来全县24家福彩网点销售总额为2184.74万元,完成任务数的81.22%,同比增长17.13%,在全州排名第2。
(七)突出社会事务管理,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1.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始终坚持殡葬的公益属性不动摇,加快补齐殡仪服务设施短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全县共建成乡镇(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35个,建成墓穴5455个,累计安葬骨灰4407具,寄存骨灰240具;县城经营性公墓建设加快推进。目前,已建成墓穴2891个,安葬骨灰461具;惠民利民,增进福祉。截至2022年9月,共减免遗体运输费82.61万元和火化费86.67万元;共发放惠民生态安葬补助资金570.06万元;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2.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我县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积极倡导文明婚俗,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持续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2022年共办理各类婚姻登记5167件,出证合格率100%。
3.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不断强化社会组织准入和退出管理。持续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和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目前我县61个社会组织未发现“僵尸型”社会组织;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风险。
4.促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目前我县已成立1家慈善会,下步将充实人员力量,强化规范管理,不断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扎实推进10个乡镇社工站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龙川镇省级示范社会工作站建设。积极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依托当地志愿者服务组织,充分利用人才资源,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资源联结起来,共同推进社会工作。
5.持续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及时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广泛宣传、引导和监督使用规范标准地名,认真开展保护地名文化和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不断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6.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认真开展与景东县等县市界线联检,切实加强对边界地区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八)突出基层基础,持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科学编制我县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加强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上级督查、国家安全等基础工作,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驻村帮扶、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 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5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50.6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1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一是因为在职人员陆续退休而人员得不到补充导致人员工资大幅减少;二是2023年养老服务、殡葬救助补助资金政策有所调整而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50.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0.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0.67万元(本级财力1850.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1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一是因为在职人员陆续退休而人员得不到补充导致人员工资大幅减少;二是2023年养老服务、殡葬救助补助资金政策有所调整而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50.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5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34万元,主要原因基本工资晋升,基本工资调整增资,工资福利随之增加;项目支出1261.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4.42万元,2023年养老服务、殡葬救助补助资金政策有所调整而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201行政运行:333.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等)
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乡、原大队干部的专项补助,原村公所(办事处)离职干部专项补助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8.5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2080802伤残抚恤: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水利水电民工、企业下放民工专项补助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2.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孤儿基本生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160.57万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助,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
2081004殡葬:2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节地生态专项补助,殡仪馆编外人员工资。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54.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5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3.9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临时遇难人员基本生活支出。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等。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6.2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0.14万元,主要用于40年代精简人员和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专项补助,困难群众定期生活补助支出等。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2.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障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基本支出589.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10.35万元,30102津贴补贴:84.43万元,30103奖金:48.89万元,30107绩效工资:59.5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41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41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2.12万元,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64万元,30201办公费:5.81万元,30205水费:0.2万元,30206电费:0.3万元,30211差旅费:0.7万元,30215会议费:0.3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7万元,30228工会经费:3.49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1万元,30302 退休费:57.77万元。
项目支出1261.07万元 ,其中:30109职业年金缴费:15.19万元,30201办公费:3.5万元,30205水费0.5万元,30206电费0.5万元,30211差旅费:1万元,30225专用燃料费:4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4.5万元,30305生活补助:706.94万元,30306救济费:488.9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资金从县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4.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次,共计接待184人次。
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一是民政工作检查督查逐年增加,接待人次批次增加;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逐渐增加而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2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是: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安排民政领域内社会兜底保障工作任务,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达88%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因为人员逐年退休,人员工作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补助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华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012.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3.61万元,固定资产2943.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45.7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8.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8.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