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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mzj-/2023-0927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民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

南华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1000

南华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办字〔2019〕3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南华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初审工作,指导社会捐助。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认真做好城乡社会兜底保障工作,大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县、乡、村三级民政干部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水平;二是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加紧研究制定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及时发现和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困难问题;三是持续推进婚姻登记作风建设。坚决取缔婚姻登记乱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现象。开展加强婚姻登记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在培育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上取得突破;四是依法持续整治不规范地名,运用好“全国地名信息管理平台(国家地名信息库)”,推进地名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南景线”、“南牟线”、“南姚线”边界联检工作;五是加大对流浪儿童和孤儿的救助保护力度,完善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在规范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工作上取得突破;六是按照“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七是积极稳妥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稳步实现城乡居民死亡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达100%;八是加大残疾人信息精准核查力度,实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办公室、人事教育和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南华县救助站

2.南华县殡葬管理所

3.南华县居民家庭核对中心、

4.南华县殡仪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8560088.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22884.19元,占总收入的98.3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37204.36元,占总收入的1.6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24428.82元,增长9.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90740.52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项目增加。

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6311.7元,下降5.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存量资金拨入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9514017.31元。其中:基本支出4528052.41元,占总支出的6.51%;项目支出64985964.9元,占总支出的93.4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591114.75元,增长20.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5490.78元,下降5.93%;项目支出增加11876605.53元,增长22.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人员逐年退休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社会救助标准逐年提高,救助资金随之增加;二是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投资逐步进行,故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28052.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73243.16元,占基本支出的92.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0500元,占基本支出的6.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98596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803451.35元。具体项目由中央、省、州县级配套的困难群众工作的救助救济经费31714186元,社会福利补助支出22156255.4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330897.89元,各类项目经费支出6874625.6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63911.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5%。与上年相比增加6599586.02元,增长11.9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12079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遗属人员补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临时救助,惠民殡葬补助,殡葬建设项目、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其他社会救助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212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包括退休人员);
      3.住房保障(类)支出290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财政补助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2.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增加1036元,增长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36元,增长7.4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外地州市前来交流学习殡葬工作批次增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工作人员到局机关对接工作,上级领导调研、指导、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500元,增加8700元,增长2.88%,主要原因部分工作增加,增加了办公用品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及差旅费、联系村委会办公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费用等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华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0126232.43元,其中,流动资产7236067.26元,固定资29432622.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457542.8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80775.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2245.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83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7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79.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末资产合计50126232.43元,其中货币资金5153901.05元,占总资产的10.28%,其他应收款2082166.21元(包含自然资源局借支的经营性公墓保证金150万元),占总资产的4.15%,固定资产29432622.28元,占总资产的58.72%。其他应付款2397637.15元(经营性公墓、殡仪馆建设保证金及福利中心保证金);应付账款5360731.09元,属于殡仪馆建设工程尾欠款,应缴财政款4435元,属于12月30日殡仪馆缴存的殡葬收费收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镜)费用、维修(护)费、租赁金、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部门决算“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对应项目填报。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是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1111



附件【附件2: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1)2023092711010556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