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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mzj-/2024-0207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民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生效日期:

南华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0000

南华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南华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南华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南华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南办字[2019]3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南华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初审工作,指导社会捐助。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和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救助管理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南华县居民庭经济核对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南华县殡葬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南华县殡仪馆(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底线思维,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三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四是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五是着力健全体制机制,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进一步加强;六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不断提升社会事务服务质效;七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3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7.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6.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提标,二是低保人员的增幅扩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37.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37.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6.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提标,二是低保人员的增幅扩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37.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3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11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随之减少;项目支出1476.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5.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提标;二是低保人员的增幅扩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0201行政运行:319.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部门运转经费支、事业人员事失业保险支出;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69.01万元,主要用于老乡(大队)、村公所(办事处)离职人员补助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6.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财政补助部分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助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2.6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支出;2080802伤残抚恤:3.4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水电民工、伤残民工补助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2.38万元,主要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支出;2081002老年福利:148.84万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高龄补贴、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补助支出;2081004殡葬:358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遗体接运支出;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06.94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9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42.5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5.04万元,主要用于临时遇难人员的正常生活保障支出;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三无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车费、住宿费、医疗护理费及托养人员节日看望慰问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9.50万元,主要用于分散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及护理费补助支出;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8.82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人员定期生活补助和40年代60年代精简人员补助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7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补助部分的行政医疗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财政补助部分医疗补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2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补助部分公务员医疗保障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30.7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补助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基本支出560.49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05.24万元,30102津贴补贴:79.58万元,30103奖金:45.4万元,30107绩效工资:59.69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91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9.1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6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2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0.7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06万元,30201办公费:3.17万元,30205水费:0.07万元,30206电费:0.35万元,30211差旅费:0.7万元,30215会议费:0.3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7万元,30228工会经费:3.1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3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30302退休费:55.91万元,30305生活补助:2.68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

项目支出1476.89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5万元,30205水费:0.5万元,30206电费:4万元,30211差旅费:1.50万元,30225专用燃料费:37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3.5万元,30305生活补助:716.04万元,30306救济费:710.8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9次,共计接待161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民政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规范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严格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和省州两级规定的标准制定我县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

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规范城市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五)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HIV儿童生活补助

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六)老乡干部及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补助

提高村级干部待遇,建立村(社区)干部补贴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关心关爱村(社区)干部的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确保村组干部的待遇按照标准落实到位。

(七)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补助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进一步建立完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完善我县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整体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八)临时救助补助

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

(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

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殡仪馆已转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殡仪馆运行经费交由国有资本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华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555.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2.91万元,固定资产4261.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8.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400331400111



附件【南华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