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马昆、杨宗华、余范、金燕、周利、李宗花、孔永寿、周菊英、方建红、窦发君、翁玲、方永华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车子塘村委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转为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股室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进行办理,现函复如下:
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多年努力,我县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多数村级组织的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得到大幅提升,但最近几年,上级没有安排专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为切实解决我县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房屋陈旧、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模小、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我局已上报了一批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括龙川镇车子塘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现已纳入楚雄州民政局“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待省、州民政部门下达项目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感谢你们对民政事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民政局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洪俊 0878―721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