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窦发君、孔永寿、翁 玲、周 利、金 燕、方建红、马 昆、段洪兰、周菊英、代必琼、刘宗华、段洪庚、窦正宝、周建林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给予梅子树村委会解决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缺口资金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转为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南华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愿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快速发展,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折不扣落实各级殡葬改革政策,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10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25个,建成墓穴5455个,累计安葬骨灰3727具,寄存骨灰271具,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100%,累计下拨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490万元,其中省级100万元、州级220万元,县级170万元。因目前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标准为省级20万元,州级20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龙川镇塔山公益性公墓于2019年开始修建,于2020年2月投入使用,目前,已下拨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70万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7〕291号)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主要来源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筹集,各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村级公墓建设资金省、州民政部门目前暂没有补助。
全县25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全部由村级农户一事一议自愿筹集建设。但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资金十分困难,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和县长带领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先后3次到省、州部门争取公墓建设资金,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向上级争取资金力度,多方筹措,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能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你们对民政殡葬事业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并衷心希望你们在以后工作中,对全县民政殡葬事业发展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为全县民政殡葬事业发展工作献计献策。
南华县民政局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洪俊 0878―721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