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应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为集体讨论奠定基础。
(二)充分酝酿的原则。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党组书记应采取多种形式与党组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三)平等议事的原则。讨论重大事项时,每位党组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和监督权。主持会议的党组书记或副局长应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平等议事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决策的原则。重大事项决策时,要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或论证。
(五)集体决策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党组成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组报告。
(六)党组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主持会议的党组书记或副局长应在充分听取参会党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归纳总结,集中正确意见。
第二十条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根据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需要研究决策的议题。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局长提出,党组成员建议提请党组集体讨论、符合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的问题,应列入党组会议议题。
(二)调查研究。围绕决策事项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工作方案或意见。坚持群众路线,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注意听取领导班子中非党干部的意见。
(三)决策咨询。重大事项决策前,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相关咨询,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四)个别酝酿。对党组会议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会前应进行协商通气,对一些重大、敏感的问题,一般应事先逐个听取党组成员的意见。
(五)集体决策。决策方案应当经党组集体讨论,党组成员应围绕决策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会议的党组书记或副局长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种意见,认真进行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科学、民主决策,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如遇党组成员对重大问题产生较大分歧意见,一时难以统一的,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六)决策成效评估。决策实施完成后,或完成后一定时间内,党组应对其成效、绩效进行认真总结和客观评价,评估重大决策的完成情况、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问题。决策实施过程较长的,还应作阶段性评估。
第二十一条 党组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南华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完善抓落实的机制和办法,加大力度抓好决策事项的落实和督查。
(一)搞好任务分解。对决策的重大事项,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可视情况制定分解落实方案,协调有关方面抓好落实。
(二)强化过程监控。对重大事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要强化执行过程的协调、控制和督促检查,注重成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实行决策问责。完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决策失误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