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复〔2020〕108号)、《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华拓展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复〔2020〕109号)、《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华县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复〔2020〕1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南华县龙川镇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世界级野生菌保育基地、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冷库仓库及商务配套设施、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旅游配套设施、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4个子项目组成。其中规划对200万亩封山育菌基地提质增效,新建3500亩核心野生菌保育促繁示范基地,野生菌采摘体验康养基地,新建野生菌博物馆、野生菌交易市场及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食用菌种植基地、200亩珍稀野生菌驯化基地、特色食用菌栽培生产线、食用菌保鲜生产线、食用菌深加工生产线。规划新建标准化厂房、附属设施用房共计1541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规划新建冷库760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规划新建野生菌交易及展示中心110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规划新建县城旅客中心4814平方米,五街松茸之乡游客服务中心2600平方米,提升改造咪依噜风情谷旅游风景区游客接待中心;新建野生菌产业园文化展演中心6370平方米,野生菌产业园生态美食文化城及相关配套设施。规划实施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引水,野生菌文化产业园基础设施,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周边污水截污,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垃圾中转站,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小镇基础设施及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21000万元。
2.3.2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华拓展区建设项目。规划新建标准化厂房12万平方米、仓库1万平方米,新建冷库5万平方米,新建特色农产品交易展示中心13184平方米,新建其他用房1.6万平方米,以及生态停车场、围墙、大门、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配套基础工程。项目估算投资66769万元。
2.3.3南华县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69亩,总建筑面积168854.23平米。规划新建电商分拨中心8000平方米,电商产品展示区9000平方米,智能物流信息服务中心9000平方米,大宗物资仓储区22434.23平方米,农资化肥仓储区15000平方米,高原特色农副产品仓储区日用百货仓储区13000平方米,农机具仓储区9000平方米,产品检测区6000平方米,产品包装区13000平方米,产品展示区8000平方米,汽车销售配送13000平方米,冷链仓储区15000平方米,调度指挥中心5000平方米,物流装卸区23000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420平方米,新能源充电站80个,停车位320个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估算投资47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0日历天(勘察工期:60日历天;设计工期:210日历天,完成项目前期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930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2.5本次招标范围:云南·南华野生菌产业园核心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512.6亩,建设内容为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冷库、仓库及商务配套设施、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旅游配套设施、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概算投资80000万元。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1勘察部分:提交满足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需要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包括现场钻探、土工试验及报告编制等),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规范规定要求,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根据后续施工进度安排技术人员提供勘察服务工作。
2.5.2设计部分:包括项目前期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图纸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5.3 施工部分:应包括的全部工程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工作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1投标人: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人。
3.2本次招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规定执行。
3.3项目负责人(可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并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6个月。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且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6个月。
3.5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且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6个月。
3.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6个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6个月。
3.8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2019年至今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60000万元以上(含6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明材料为:已完工程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设计业绩:2019年至今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60000万元以上(含6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勘察业绩:2019年至今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60000万元以上(含6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备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对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3.9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能力。
3.10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无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
3.11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须满足《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进驻本项目施工现场并负责具体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含分公司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提供的截图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yn.gov.cn)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提供的截图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5)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所有查询结果原件需复印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牵头人为施工方的投标人。
3.14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1)相关承诺书:工程质量承诺书、工期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工程承诺书,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15 现场勘查
该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人如需要可自行踏勘。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4.1.1银行转账
(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
(4)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点击【查看】确认绑定。绑定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1.2投标保证保险
(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获取招标文件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电子保函保险——去购买”,按系统要求进行购买确认。
4.1.3银行保函
①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②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入“投标保函管理——提交投标保函”自行编辑保函信息并提交。
③系统提交投标保函后,投标人在缴纳时间内,带纸质保函原件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系统内确认保函信息。
④投标人应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装入投标文件中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装入的,按废标处理。
(1)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3)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08日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15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0日08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网上解密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08时30分。
6.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2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的,在系统默认3分钟内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时间截止后即开标结束。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
6.3.3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楚雄州”》《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地址:https://www.ynjzjgcx.com/)》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华县公务中心236室
联系人:张工
办公电话:0878-722345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彝海社区茶花树小区49号
联系人:彭志淮
办公电话:0871-65531676
行政监督单位: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78-7222056
2022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