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 年中央耕地建 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89 号)、《南华县财 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南 财农〔2024〕3 号),下达南华县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2407 万元。经 2024 年 2 月 29 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暨局班子 会议研究, 同意按统计上报的南华县 2023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 数据为依据,测算各乡镇 2024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金
额,全县 2023 年粮食作物种植总面积 34.7324 万亩,现将上级 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2407万元下达给你 们(详见附件1),该款项支出功能分类科 目请列入 2024 年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 ” 预算科 目,政府经济分类科 目 列为 “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0310·个人 农业生产补贴”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补贴对象 。 全县 2024年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二)补贴资金分配依据 。 为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 定粮食种植面积,保证粮食生产安全,保持政策连续性,按照统 计上报的南华县 2023 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数据为依据,测算各 乡镇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指标金额。
( 三)补贴标准 。 各乡镇根据下达补贴资金总量和县级确定 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 地、林地、成片粮田转化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 占)用耕 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对土地已被征用,没有耕 地的农户 ,不得享受补贴;对长年抛荒地、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 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对整户死亡农 户不再给予补贴。各乡镇可创新方式方法,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 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 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 生态资源保护, 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 四)补贴资金用途 。 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 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
2.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焐、 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
3.大力发展节水农业 ,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 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
4.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 旱能力;
5.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 五) 补贴资金分配 。以全县 2023 年粮食作物种植总面 34.7324 万亩为依据,按照以下公式测算补贴资金:
某乡镇 2024年的补贴资金=全县补贴资金(2407 万元)÷全 县 2023 年粮食作物种植总面积(34.7324 万亩) ×各乡镇 2023 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分配下达到乡镇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各乡镇包干使 用 ,如有结余,可以“ 以丰补歉”,用于弥补上一年度补贴资金缺 口,也可以统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探索建设补贴资金与地 力保护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上述规定 用途加强地力保护。
南华县 2024 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 2407 万元,具 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南华县 2024 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 六)补贴资金兑现。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 一卡通” 管理工作方案》 (云财农〔2022〕148 号)、《云南省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发放管理试行办法》 (云财规 〔2022〕22 号)等文件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云南 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兑现到户。各乡镇根据补 贴金额、补贴方式和程序要求,按照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 平台兑付要求和程序,尽快完成补贴资金兑付的前期准备工作。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乡镇财政所根据县级下达补贴资金 计划尽快测算本乡镇到户的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发放实行村级公 示制,公示期为 7 日,接受群众监督。为按时完成兑付工作,请 各乡镇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前将补贴资金兑现公示证明( 乡镇纪 委盖章)、补贴资金拨款申请书( 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农业农村 服务中心盖章)、审核无误农户补贴信息数据交县农业农村局种 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县农业农村局收齐各乡镇资料后,通过零余 额账户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支行, 由该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种 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吕开周;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钱嘉雄;传 真:0878-7221802。
(七)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此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 2024 年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办理。各乡 镇要严格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要求和兑付程序操作。
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并通过云南省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管理平台操作程 序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给农户,同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 目 名称。各乡镇(村委会或社区)要认真清理核实受益农户性名、 社保卡卡号、社保卡开户银行、身份证号、手机号等相关信息, 确保农户信息真实准确。
二、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管理工作方 案》(云财农〔2022〕148 号)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 金“一卡通” 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 号)等文件 规定和要求强化补贴资金的绩效管理,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兑付 工作。各乡镇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宣传和落实力 度,建立健全各项台账,确保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耕地地力保 护补贴资金在村级公示时需拍摄图片资料,同时要做好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中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兑 付资料真实完整。
三、 资金兑付工作完成时间要求
各乡镇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启动 2024 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 助资金兑付工作,确保到 2024年 5 月 31 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资金 兑付工作。 因补贴据数资料上报不及时,补贴农户信息不准确, 延误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将按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南华县 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指标分 配表
2. 南华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指标分配表
乡 镇 |
2023年粮食作物 种植面积(亩) |
中央补贴资金(元) |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资金(元) |
||
龙 川 |
90755 |
69.3013 |
6 ,289 ,439.00 |
沙 桥 |
44647 |
69.3013 |
3 ,094 ,095.00 |
雨 露 |
24278 |
69.3013 |
1 ,682 ,496.00 |
五 街 |
29206 |
69.3013 |
2 ,024 ,013.00 |
一 街 |
27436 |
69.3013 |
1 ,901 ,350.00 |
罗 武 庄 |
20537 |
69.3013 |
1 ,423 ,240.00 |
红 土 坡 |
27636 |
69.3013 |
1 ,915 ,211.00 |
五 顶 山 |
20436 |
69.3013 |
1 ,416 ,241.00 |
马 街 |
32806 |
69.3013 |
2 ,273 ,498.00 |
兔 街 |
29587 |
69.3013 |
2 ,050 ,417.00 |
合 计 |
347324 |
24070000.00 |
附件 2
南华县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盖章) |
南华县 2024年中央耕地 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 话 |
彭建林: 电话: 0878-7222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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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10个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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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407 |
|||||
中央资金 |
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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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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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 189 号) 要求,完成 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付工作,补贴资金按照“一折通”管理平台要求兑 付;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 则,充分发挥农业支出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 加强农业生态保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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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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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3年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达(万亩) |
34.7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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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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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兑付农民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时限 |
2024年 6 月 30 日 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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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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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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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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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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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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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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