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华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专题 >> 往期专题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六批D2YN202104110057号 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1年04月17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一、举报件内容

受理编号:D2YN202104110057。投诉人反映:楚雄州南华县老高坝工业园区内华香源公司提炼桉油并排放恶臭气体。

二、属实情况

属实。

三、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南华县及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4月12日,州环保督察核实组深入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就交办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县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参与核查;2021年4月13日,县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再次深入企业细致核查。

1.基本情况

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成立,位于南华县老高坝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桉叶油生产加工。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委托第三方编制了《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1200吨/年桉叶油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1月25日,原南华县环境保护局以“南环许准〔2010〕2号”准予行政许可,2012年3月20日原南华县环境保护局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8月委托第三方编制《桉叶油素纯化关键技术研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23日,原南华县环保局以“南环审〔2017〕40号”准予行政许可。该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取得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号91532324688573367E001Q,有效期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3年8月12日止。

2.现场核实情况

(1)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现场核查时,在公司厂外、厂内均能闻到桉叶油味,异味主要来源于以下四方面:一是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性废气(挥发性桉叶油气味)无治理措施。二是加盖彩钢瓦棚的两个尾油池有明显刺激性气味(桉叶油味)逸出,无有效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异味。三是锅炉烟气异味,锅炉循环池内水呈黄黑色,锅炉烟气加装水膜除尘设施,因工人正在检修管道,水膜除尘设施未运行,脱硫循环池区域有一定的桉油味和酸臭味。四是露天堆放油桶气味,公司厂区内堆放大量的油桶,原料空桶140只,附属产品周转桶183只(其中空桶68只),尾油桶约1650只(其中空桶184只),堆放的尾油桶沾染有一定的油污,大部分尾油空桶未加盖,有较浓的桉油味混合轻微酸臭的气味。

(2)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为年加工5吨蓝油烃关键技术研究建设项目,主体设施已基本建成,未投产运行,还未办理环评手续。

(二)整改分类情况

限期整改类。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

阶段性办结。

1.2021年4月13日,南华县人民政府对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将4月12日现场核查情况反馈企业,要求企业委托专业的技术单位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2021年4月14日,州人民政府迟中华州长深入现场督办,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针对核查存在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2021年4月14日至17日,县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整改工作一日一督办,并不定时巡查企业周边,全面掌握臭气排放整改情况。

2.立行立改事项:(1)企业已于4月14日上午完成对尾油池开口处用油布进行密封,气味挥发得到有效控制。(2)4月17日完成罐装油桶表面油污清理,并将装有原料、产品、尾油的油桶和沾染油污的空桶全部收储入库,杜绝跑冒滴漏发生,并将厂内空桶在固定区域规范堆存。(3)已委托昆明阳光恒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4月15日、16日到企业,对企业目前存在环保方面问题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整改进行现场指导。

3.限时整改事项:(1)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将于4月30日前完善制定企业细化整改方案,同时,继续对企业存在问题整改进行现场指导,特别是无组织排放气体收集处置工作,确保企业存在问题整改到位。(2)2021年4月1日企业已从河北盛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采购一台脱硫除尘设备,计划于5月17日前完成水膜除尘系统更换。

4.企业于4月17日开始自主停产整治,对存在问题彻底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经过验收达到整改要求再复产。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18日对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2月4日作出处38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同意该公司分期缴纳罚款,现已缴纳8万元,余下的30万元罚款在2021年5月14日前缴纳,目前尚未结案。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7日

上一条:楚雄州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十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