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南华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年底调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7日
南华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年底调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优化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统筹能力,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集中财力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提高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形成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云南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云厅字〔2016〕20号)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20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调整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以扶贫开发项目为平台,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巩固脱贫成果,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和“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和脱贫工作需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按期完成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坚决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资金管理新机制,着力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各部门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精准使用资金向贫困乡和贫困村重点倾斜,集中财力支持脱贫攻坚。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按照“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要求,做到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找准脱贫攻坚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重点领域,着力补齐脱贫退出达标短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涉农整合资金“一个漏斗向下”。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执行“方案政府审批、实施部门负责”的程序做好资金拨付,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脱贫实效。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行政村(社区)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各级财政资金规模和脱贫退出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要求,明确部门镇村职责,实现项目、资金、绩效的有机统一,夯实整合工作责任。
(六)强化监督,规范运行原则。必须依法依规安排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公开透明。推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支出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或挪用,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以2020年,面对全县已实现2个贫困乡退出、75个贫困行政村出列的扫尾工作,6324户25931人脱贫的成果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继续努力为381户1189人实现脱贫,实现全县“脱贫摘帽”为目标,实施基础设施改善、产业发展、 生态保护、培训就业、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社保兜底、资产收益、信息扶贫、民营企业扶贫“10大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全面迈向乡村振兴,建立美丽乡村,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应根据行业要求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整合的范围及投向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在明确整合中央20项、省21项、州19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我县统筹整合资金的范围。主要是各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民族发展资 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资金、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人畜饮水资金、小型农田水 利建设资金等。以及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机制,精准有效使用。
(一)对上级下达已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的,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下纳入整合。
(二)对上级下达已明确资金用途的,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纳入整合。
(三)对上级下达有明确实施地点的项目资金,如项目在贫困乡、贫困村的整合在相应的贫困乡、贫困村的项目实施地点。
(四)对上级切块到我县的项目资金,结合我县脱贫攻坚需要纳入整合范围。整合资金项目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安排使用。突出重点,以规划为引领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制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提升巩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以规划引导和带动涉农资金的重点投向,促进各项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积极打造农业主导产业及其它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整合平台,引导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做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和影响群众生 产生活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主导产业、旅游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发展和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瓶颈问题。按照脱贫攻坚规划,统筹兼顾、分期分批、重点突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举全县之力,全面整合各部门财政涉农资金,为我县脱贫攻坚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整合计划重点项目及投资概算
紧紧围绕《南华县滇西边境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实施规划》、《南华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南华县各涉农部门“十三五”行业规划》,2020年(年底调整)整合涉农资金为17,514.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29.3万元,省级资金1201.19万元,州级资金1072.04万元,县级资金1,712万元。
(一)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整合资金投入9,776.85万元。
(二)产业发展。整合资金投入7456.18万元。
(三)教育扶贫工程。整合资金用于雨露计划281.5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分管领导共同担任,工作人员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涉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涉农部门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共同协调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时,县财政局要建立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
(三)全面公开公示。县级相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南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村(社区)、组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构建监管体系。各部门统筹整合使用专项资金要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在南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开,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统、用、管、评’,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一是适时修改完善《南华县滇西边境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实施规划》《南华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南华县各涉农部门“十三五”行业规划》和《南华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并做好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以规划引领资金统筹整合。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整合方案,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二是建立扶贫动态项目库;三是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中整合支持的作为财政资金整合投入的重点,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不得以财政资金列支;四是建立资金整合使用绩效目标管理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五是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要严格执行《南华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不得超范围安排项目、下达资金。
(六)项目监督检查。县监察、审计、财政、扶贫部门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审计、检查验收并出具相关报告,并定期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