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公开内容(要素)
1.政策依据
县财政分2批下达南华县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0万元,其中:《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84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6号)下达南华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8万元;《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76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63号)下达南华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万元;《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1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151号)、《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106号)下达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7万元。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1〕7号),《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南农财〔2021〕18号。
2.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定额补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定额补贴,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具体补贴额度详见补贴额一览表。
申请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申请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咨询电话: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股0878-7213007,南华县农机推广站0878-7224661。
受理单位:南华县10个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办理时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需在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补贴资金兑付: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复核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详见附件3)等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到农户的补贴款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其他购机者的补贴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发放。
3.补贴结果
南华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兑付资金136万元,目前正积极开展核实兑付工作。
2.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股0878-7213007,南华县农机推广站0878-7224661。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48号。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日